第一步,
確定宮內孕才可行人流術
女性根據停經史,
妊娠試驗陽性者一般可診斷為妊娠,
但必須排除宮外孕及葡萄胎等滋養細胞疾病。
停經45天時B超顯示宮內見孕囊,
可確定為宮內孕;若宮內無孕囊,
而宮外有,
可診斷為宮外孕;若宮內無孕囊,
但有雪花狀陰影,
可考慮為葡萄胎。
只有確診為宮內孕,
才能行人流術。
有些農村醫院條件簡陋,
無B超設施,
此時必須細查刮出物。
刮出物見到胚胎或絨毛,
才可確診為宮內孕;如無,
須考慮宮外孕的可能。
這—步驟如不按規定去做,
可給患者帶來額外的損害。
陳女士停經40余天時去其他醫院要求人流,
門診醫生只根據尿液報告顯示陽性,
便診斷為早孕、收入病房做
無痛人流術。
術中未見胚胎絨毛組織,
意味著她不是宮內孕,
於是補做B超。
B超顯示其左卵巢處異常,
但接診醫生當時未做進一步處理,
而是讓其回家。
5 天后,
陳女士起床後感下腹部劇痛、便趕緊前往醫院,
被治斷為左輸卵管妊娠(宮外孕)。
當日,
她被推入手術室,
接受了輸卵管部分切除術,
致使生育能力遭受損害。
第二步,
人流手術選擇很重要
藥物人流:目前,
臨床上最常用的藥物是米非司酮又稱息隱或Ru486,
為一種新型的抗孕激素藥物,
可起到誘導人流、終止早孕的作用。
一般應用米非司酮與米索前列醇後,
約2-3天;子宮腔內的胚囊即可排出,
此時陰 道出血較多,
可有頭暈、噁心、嘔吐、乏力、腹痛等反應,
而子宮中的蛻膜組織往往在2周左右才能慢慢排出,
隨後出血停止,
這稱為完全人流,
故規定孕婦在藥物人流後15天去醫院複查。
必要時做B超檢查與尿妊娠試驗,
以確定人流效果。
如果在服藥後1周內未人流,
或10天左右陰 道流血明顯增多,
以及超過3周至1個月流血仍淋漓不盡時,
則應及時去醫院複查,
若人流失敗或人流不全,
需分別做人工人流或刮宮手術。
人工人流:人工人流應該是慎之又慎的事情,
能不做儘量不做。
人工人流就像在好肉上挖瘡,
對身體是有損害的。
而且用“暴力”把受精卵從子宮壁清除掉,
會增加感染的機會。
人的身體是架複雜的機器,
一般早期人流一次以上者,
以後發生習慣性人流或其他孕期問題的概率要比第一胎高出很多,
甚至會導致不孕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