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醫學測試資料顯示, 當人的正常體溫為37℃時, 人體皮膚表面的溫度約為33℃左右, 當室內溫度高於33℃時就會有熱的感覺, 而低於33℃時則會有涼的感覺。 當環境條件為25℃、相對濕度50%、氣流速度0.15米/秒時, 人體處於最正常、最理想的熱平衡狀態, 也就是說感覺最為舒適, 反應最為良好。
不過人體所感覺到的有效溫度比室內空氣的溫度要略低一些, 一般約低1℃—2℃, 因此, 將空調的控制溫度調整到27℃左右時人體的感覺最舒適。
如果單純追求室內溫度過低, 不僅不利於人體健康, 而且多消耗電能, 甚至有可能引起所謂的“空調病”,
另有試驗資料表明, 將空調的溫度調控分別到27℃與20℃, 二者耗電量之比為7:20, 即將空調的溫度調控到27℃, 可比20℃節省不少的電能和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