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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關節炎患者選藥考慮安全性

骨關節炎藥物治療主要分為控制症狀藥物和改善病情藥物兩類。 此外還有介於兩者之間的關節腔內注射。 控制症狀類藥物強調的是“對症治療”, 其治療目的在於減輕疼痛及關節腫脹等炎症症狀。 代表藥物有對乙醯氨基酚、非甾體抗炎藥、阿片類鎮痛藥等。 藥物起效快、迅速緩解炎症症狀。 改善病情類藥物更強調“對因治療”, 其治療目的在於延緩疾病進展, 改善關節結構。 可以緩慢發揮對症狀的緩解作用, 長期服用可改善關節間隙狹窄等結構性問題。 代表藥物有軟骨保護劑、硫酸氨基葡萄糖、硫酸軟骨素,

雙醋瑞因, IL-1β抑制劑等。

這些藥物的治療作用各有特點。 外用貼膏、口服鎮痛藥側重於緩解疼痛等骨關節炎症狀, 藥物起效迅速, 但不宜長期使用。 關節腔內注射玻璃酸鈉相當於給關節“上油”, 也是一種短期效果明顯的對症療法。 氨基葡萄糖和軟骨素則側重於保護關節軟骨, 緩解病情, 起效比消炎鎮痛類藥物慢, 但作用持久。

在藥物治療中, 控制症狀藥物主要是口服非甾體抗炎藥, 改善病情藥物最具代表性的是氨基葡萄糖類藥物。 氨基葡萄糖類藥物具有促進軟骨合成、抑制關節軟骨分解、抗炎的作用, 因此在世界範圍內廣泛應用。 但需足療程、足量服藥。 如果服用半年以上仍沒有出現明顯效果的, 應該及時就醫複診,

調整治療方案。 專家指出, 為確保最佳療效, 應選擇品質有保證的大品牌的藥品, 同時堅持足療程、足量服藥。

口服鎮痛藥的合理用藥非常重要, 患者要特別注意其潛在不良反應, 尤其是胃腸道和心血管不良反應。 所以這類藥物適用於短期控制嚴重的關節疼痛, 並且需要根據患者自身情況嚴格評估風險後使用, 不適用於患有消化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以及腎臟疾病的患者, 不能夠與同類藥物配伍使用, 不建議長期大劑量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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