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治療原發性癌症應力求徹底, 愈後還要跟進抗復發治療。 對早期癌症採用根治手術、合理的放化療和有計劃的中西醫綜合治療, 完全可以防止復發。 但對中晚期癌症通過一次性或突擊性治療, 很難做到絕對徹底清除體內殘存的癌細胞。 所以, 在進行正規治療之後, 一定要抓緊進行抗復發治療, 抑制原來未能發現的癌症的進一步發展。 一般來說, 癌症經治療臨床症狀消失以後, 還要堅持5年以上的抗復發治療。
其次, 消除或避免促使癌症復發的各種因素, 積極治療與癌症相關的慢性病。 對於一些內在性致癌因素也應特別注意,
再次, 加強身體鍛煉, 提高機體免役功能及抗病能力。 癌症患者愈後的康復過程中, 應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開展一些如氣功、太極拳、慢跑等運動, 以促進患者全身功能的恢復, 提高機體免役功能, 減少癌症的復發幾率。
最後, 要經常自查和到醫院定期檢查。 患者要注意觀察原來的病灶部位及附近有無新生腫物、結節、破潰等, 有無新的疼痛感覺。 此外, 還要注意全身變化, 有無逐漸加重的乏力、食欲不振、體重減輕、貧血等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