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類漂亮女子, 總是找不到如意郎君。 因為按照她們的擇偶標準, 現實中的小夥子都不如意。
金豔生性撫媚, 姿色誘人, 且有幾分不可多得的靈氣。 她自己曾說, 像她這樣的女人, 天生應當隨心所欲地找個好男人, 隨心所欲地過著浪漫舒適的生活。
到了戀愛的年齡, 她先找了一個英俊高大、極為帥氣的小夥子。 在每個週末, 他戴著頭盔, 騎著嶄新的“鈴木”, 她則笑吟吟地跨上後座。 摩托轟鳴, 長髮飄飄, 他們倆出足了風頭, 占盡了風光, 真可謂天造地設的一雙。 然而不久金豔就對他厭倦了。 這個瀟灑的小夥子只能給她一種視覺上的享受。
第二個男朋友是個作家。 作家的頭腦中有著超凡的智慧, 憂鬱的目光透著一種深沉, 言語是那麼富有哲理。 他已發表了上百萬字的作品, 並大大小小獲得了數不清的獎, 金豔深地為他的才氣所折服。 她經常拿著作家的作品向小姐妹炫耀:“瞧, 這就是我那位寫的。 ”那股得意之色, 好像她就是作家本人似的。 然而, 當小姐妹們吵著要她把那位“親愛的”帶來看看時, 她卻藉口說作家太忙而推脫了。 實際上並不是因為作家太忙, 而是因為她覺得“拿不出手”。 他實在是其貌不揚不說, 且還與自己平頭。
第三次戀愛著實讓金豔心醉神迷了一回。 在和他握手的那一瞬間, 她簡直呆了, 媽呀, 他不就是我夢中的白馬王子嗎?高高的個兒, 穩重矜持的舉止, 慢條斯理的言談, 以及那寬厚的一笑。 後一接觸, 得知小夥子出身于高知家庭, 畢業于名牌大學, 要知識有知識, 要修養有修養, 要相貌有相貌, 要前途有前途, 金豔決定今生今世只愛他了。 可沒過多久, 在一次傾心交談中, 金豔得知小夥子已有過初戀, 後因種種原因分了手。 這下金豔的心理又失衡了, 莫名其妙的嫉妒使她憤憤地想:“原來你把愛獻給過別人呀, 我才不稀罕你這愛過別人又被別人愛過的,
之後, 金豔不知又談了多少朋友, 可她依舊是在那兒選擇、淘汰, 再選擇、再淘汰。 她和男方接觸的時間越來越短, 以至到了後來, 只要見一面, 她就給對方下了某種“不合格”的定論:“這傢伙太小氣”、“長得跟傻帽兒似的”、“教養不夠”、“缺乏溫柔”、“瞧那傲氣”……
有人曾向金豔請教她的擇偶標準到底是什麼時, 金豔並不避諱地做了概括:男人要溫柔但不軟弱, 瀟灑但不風流, 深沉但不呆板, 聰明但不油滑, 穩重但不失活潑, 幽默但不貧嘴, 能幹但不自傲, 堅強但不固執, 勇敢但不莽撞……
符合這樣標準的“好男人”也許有, 不過想要讓她找到, 恐怕得花上畢生精力才行。 一晃到了28歲, 金豔見周圍的人都成了家,
美女們在選擇之前, 可能應該先認真地問問自己:我到底需要什麼?要知道, 生活不可能讓一個人占盡所有的好處, 你只能挑你自己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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