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藥品不良反應的症狀可以種種形式出現, 但經大量研究表明, 藥品不良反應的產生是有其規律性的;即由該藥固有藥理作用所致, 可預測, 常與劑量有關的A型反應和與固有藥理作用完全無關的、難以預測的B型反應, 根據不同類型的不良反應可以採取相應的預防和治療措施。
預防措施是可以減少甚至避免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的, 如何預防呢?
第一:要注意藥品的禁忌症:這包括生理性及病理性因素, 如過敏體質和特異質反應都屬B型反應, 難預測, 因此, 對該類藥品可致敏的過敏體質患者,
某些疾病狀態下禁用藥物亦屬禁忌症範圍, 如高血壓患者不能用擬交感胺類藥如腎上腺素、麻黃堿等以防血壓驟升。 在說明書中屬禁忌症範圍的患者一律不得選用該藥。
第二:針對藥品可能產生不良反應的原因做好預防措施;這些反應多屬A型。 原因比較清楚, 可預測, 其預防措施包括:
(1)改換藥品劑型, 例如阿司匹林對胃腸刺激性大改用腸溶製劑可減輕;硝苯地平產生面紅, 心跳加快改用緩釋劑後血藥濃度可避免一時性的過高而使反應減輕或消失;
(2)改善服用方法:例如對有胃腸反應的藥物宜飯後服, 有嗜睡不良反應藥物宜睡前服等;
(3)聯合用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 例如異煙肼與Vit B6合用可減少周圍神經炎的發生;
(4)定期檢查有關的指標, 對於長期用藥導致的不良反應, 應根據藥品常可出現毒性的時間進行必要的檢查, 例如應用氯黴素檢查外周血的白細胞數, 預防白細胞減少;
應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檢查腎功能(血清肌酐值)預防腎損害等, 這樣能儘早發現不良反應, 及時防止不良反應的加重。
當然, 積極的預防措施不能絕對保證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那麼, 發生不良反應時該怎麼辦?藥品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是按三級來劃分的。
輕度的不良反應是指病人可忍受, 不影響治療過程的身體不適, 例如胃腸道不適, 口乾等, 這些不良反應常可在連續服用後減輕或消失,
如果這些不適使病人難以忍受, 或屬過敏反應, 或者懷疑對重要臟器有影響, 例如黃疸、血尿、心律失常等, 可能是中度或嚴重不良反應, 就應馬上停藥並立刻找醫生診治, 不要自行處理以免耽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