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保健 孕婦孕期恐藥症

懷胎十月, 孕婦不可能都以“鋼鐵之軀”而不患頭疼腦熱、肚痛拉稀, 以及各種不可預測的疾病。 除了患上那些確認為有損胎兒、不利優生的疾病, 如嚴重病毒感染、嚴重臟器疾病、嚴重營養不良及消耗性疾病, 應該人流、引產中止懷孕外, 一般性疾病還是應該及早診治, 及時對症吃藥, 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礙優生。

孕期恐藥症的形成

然而, 現在有許多人對“孕期不能亂用藥”的科普知識, 誤解為“孕期不能用藥”, 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正確用藥而治癒的疾病喪失治療機會, 拖成大病、重病。 這才真正有損腹中胎兒了。

藥理研究已證實, 青黴素、氨苄青黴素、先鋒黴素等, 對胎兒沒有致畸作用。 相反, 不早期使用青黴素族抗感染, 將導致中耳炎為化膿加劇而高燒不退, 甚至可能發生毒血症, 缺氧、休克, 不但會造成胎兒先天異常, 更可能因此而流產、早產或胎死腹中。

孕期恐藥症”的形成, 還有一個自身心理問題。 我們在臨床上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在孕期患上某種並非肯定會有礙胎兒發育的一般性疾病, 如腹瀉、外傷、咳嗽、便秘等, 已經引起一定程度的身體不適, 也曾產生過求醫尋藥的想法, 但囿於“孕期不能吃藥”的固執觀念, 放棄使用藥物治療, 這種情況, 實際上是一種孕期失衡心理的具體表現。

孕後三月到分娩期不能亂服藥

應當承認, 孕期頭三個月, 胎兒體內細胞高度分化, 各器官和系統基本形成, 因而對藥物特別敏感, 稍有誤用藥物, 即可致畸。 即使在孕後三個月到分娩期, 腦部和泌尿系統的細胞仍處在繼續分化狀態, 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數的敏感性, 所以, 在孕期不能亂服藥。

但是, 如果孕期生了病, 不及時正確用藥治療, 也會導致母體和胎兒受損。 這就是一個事物有兩個方面的論證問題。 孕期不能亂服藥, 也不能完全禁服藥, 這才是有利優生的科學觀點。

目前, 已知的孕期禁用藥有:反應停、四環素族藥、慶大黴素類耳素性藥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

已烯雌酚、磺胺類藥物、某些解熱鎮痛藥物及鎮靜類藥物等。 但是, 也證實了很多藥物並不會對胎兒產生負性影響, 如青黴素類藥物、維生素類藥物、促消化類藥物、某些止咳藥物, 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藥。 因此, 孕期用藥慎之又慎。 至於孕期生病後該用什麼藥, 那就該由有經驗的正規醫院醫師決定。 孕期, 該吃藥時就得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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