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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內豬肉脯離奇發黴

【導讀】在超市買到發黴食品, 沒想到超市給了一個供應商電話, 便再無聲音。 消費者王先生近日向本報投訴, 為何超市只當“甩手掌櫃”?

超市內豬肉脯離奇發黴

【事件重播】

從頭到尾無道歉

前不久, 王先生在長陽路上的歐尚超市購買了價值近40元的豬肉脯, 保質期是到今年12月。 回家拆開後吃到一半, 發現其中一袋豬肉脯上有黃豆(4378,18.00,0.41%)般大的白色黴點, 再拆開幾袋, 好幾塊豬肉脯已經長毛。

隨後王先生趕到超市討說法, 超市一主管稱, 涉及到賠償問題需要消費者找供應商聯繫, “給了一個電話就打發了事,

態度很敷衍。 ”王先生說。

一周後, 供應商派人與王先生溝通, 解決方案是“退一賠一”.王先生擔心, 變質豬肉脯食用後, 如果過幾天發生嘔吐、腹瀉的症狀, 怎麼辦?供應商輕描淡寫地質問他, 現在身體出問題了嗎?沒有就只能退一賠一, 沒收產品和消費小票。

“態度惡劣, 從頭到尾都沒道歉。 我並不是想讓他們賠錢, 只是想要個說法。 ”王先生不同意方案, 供應商便杳無音信了。 更讓他感到鬱悶的是, 超市也沒再打電話過問, “好像這事與他們渾身不搭界。 我在超市買到變質產品, 應該是超市去找供應商協商啊。 ”

【記者觀點】

誰銷售誰應負責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 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

商品品質問題及責任追究, 實行的是“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這一事件中, 超市是商品品質售後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產品發現品質問題, 首先由超市作出處理, 屬於供應商責任的, 再由超市追究供應商。

讓消費者追究供應商的做法, 于法於理都是站不住腳的。 王先生在超市買到變質產品, 供應商提出了“退一賠一”,聽上去沒什麼問題:超市省事, 供應商也沒賴皮。 可這個過程, 任憑哪個消費者都不會覺得舒服。

商品出現問題, 至少也是超市把關不嚴。 哪怕推給供應商解決, 是否也應該問問消費者, 事情解決得怎麼樣?不聞不問的態度, 不僅傷害了消費者, 更傷害了自身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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