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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的原因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 稱為過期妊娠。 其發生率約占妊娠總數的5~12%。 過期妊娠的胎兒圍產病率和死亡率增高, 並隨妊娠延長而加劇, 妊娠43周時圍產兒死亡率為正常3倍。 44周時為正常5倍。 初產婦過期妊娠胎兒較經產婦者危險性增加。 過期妊娠時, 對母兒影響較大。 由於胎盤的病理改變致使胎兒窘迫或胎兒巨大造成難產, 二者均使圍生兒死亡率及新生兒窒息發生率增高。 對母體又因胎兒窘迫、頭盆不稱、產程延長, 使手術產率明顯增加。

過期妊娠的原因:

1、頭盆不稱時, 由於胎先露部對宮頸內口及子宮下段的刺激不強,

容易發生過期妊娠。

2、無腦兒畸胎不合併羊水過多時, 由於胎兒無下丘腦, 使垂體-腎上腺軸發育不良, 由胎兒腎上腺皮質產生的腎上腺皮質激素及雌三醇的前身物質16α-羥基硫酸脫氫表雄酮減少及小而不規則的胎兒, 不足以刺激宮頸內口及子宮下段引起宮縮, 孕周可長達45周。

3、缺乏胎盤硫酸酯酶, 是一種罕見的伴性隱性遺傳病, 均見於懷男胎病例, 胎兒胎盤單位無法將活性較弱的脫氫表雄酮轉變為雌二醇及雌三醇, 致使發生過期妊娠。 若給孕婦注射硫酸脫氫表雄酮後, 血漿雌激素值不見升高, 即可確診。

4、內源性前列腺素和雌二醇分泌不足而孕酮水準增高。 有作者認為過期妊娠系雌孕激素比例失調導致孕激素優勢,

抑制前列腺素和縮宮素, 使子宮不收縮, 延遲分娩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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