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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抗腫瘤藥的腎毒性

腎毒性臨床表現輕重不一, 最早症狀可為蛋白尿和管型尿, 繼而可發生氮質血症、腎功能減退, 嚴重時可出現急性腎衰和尿毒癥等。 腎毒性可為一過性, 也可為永久性損傷。

抗代謝藥:大劑量應用時尢應注意其腎毒性

甲氨蝶呤。 腎毒性主要發生在大劑量(≥50 mg/m2)用藥時, 系由甲氨蝶呤及其代謝產物7-羥甲氨蝶呤大量沉積於遠端腎小管導致, 表現為腎內梗阻性腎病及急性腎小管壞死, 臨床出現血尿及急性腎衰竭。 事先用過順鉑、同時並用其他腎毒性藥物、或並用減少甲氨蝶呤腎清除的藥物(如非甾類抗炎藥、丙磺舒、水楊酸鹽、青黴素類抗生素及吉非貝琪)均增加其腎損害發生。

鉑酸鹽製劑:腎毒性限制其應用

這類藥主要包括順鉑(Cisplatin)及卡鉑(Carboplatin)。 順鉑的抗腫瘤療效顯著, 但是其副作用、尤其腎毒性卻妨礙了其應用。 順鉑腎損害常在用藥10天后發生(甚至在單次用藥用後), 約1/3患者可能發生。 發病率高低及病情輕重均與用藥劑量相關。 主要臨床表現為急性腎損害, 而其病理基礎為腎小管上皮細胞死亡(凋亡及壞死)。 出現急性腎損害後, 如能及時停藥, 腎功能常可恢復。 順鉑的另外一個腎毒性表現是低鎂血症, 且常伴發低鉀血症及低鈣血症形成低鎂綜合征。 有文獻報導用藥後約1/2患者可能出現此病症, 並常持續數月。 用順鉑前停用一切腎毒性藥物(例如氨基甙類抗生素、非甾類抗炎藥及碘對比劑等),

並在用藥前、後進行水化處理(用藥前12 h至用藥後24 h輸注生理鹽水, 使尿量達到100~125 ml/h), 能減輕順鉑腎毒性。 曾經試用過多種藥物(如甘氨酸、谷胱甘肽、硫代硫酸鈉、西咪替丁、鈣通道阻滯劑等)去拮抗順鉑的腎毒性, 均無肯定療效。 為了減少順鉑的腎毒性, 藥學界在改進藥物化學結構上已作了很多努力, 卡鉑即由此應運而生。 其作用機制與順鉑相似, 但腎毒性又明顯減輕。

甲硝脲類:這類藥主要包括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及司莫司汀等。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有甲硝脲類抗腫瘤藥腎毒性的報導。 這類藥的腎毒性常在長期用藥(藥物累積量超過1200~1400 mg/m2)後出現。 主要臨床表現為隱襲進展的血清肌酐增高,

伴或不伴範可尼綜合征或(和)腎小管酸中毒, 伴或不伴微量蛋白尿。 即使及時停藥, 腎損害也常繼續進展, 最終進展至終末腎衰竭, 需要透析治療。 該病的病理表現為慢性腎小管間質腎炎, 光鏡下可見多片狀腎間質纖維化, 伴炎細胞浸潤及腎小管萎縮, 腎小球呈現缺血性皺縮及硬化, 免疫螢光陰性。

氮芥類:這類藥主要包括環磷醯胺(Cyclophosphamide)及異環磷醯胺(Ifosfamid)。 環磷醯胺並無腎毒性, 但是異環磷醯胺卻存在較強腎毒性。 長期反復應用異環磷醯胺能引發範可尼綜合征(近端腎小管重吸收功能障礙, 呈現腎性糖尿、氨基酸尿及磷酸鹽尿等), 該病尤易發生在5歲以下兒童, 文獻報導發生率為1%~7%。 大劑量使用,

特別是緊接鉑酸鹽治療後應用, 還可導致腎小管壞死。 除此而外, 環磷醯胺及異環磷醯胺的代謝產物均可誘發出血性膀胱炎, 水化治療及使用尿路黏膜保護劑美司納(Mesna, 一種巰基化合物), 可顯著減少其膀胱毒性。

99熱心醫生溫馨提醒:腎功能不全者在用藥前一定要仔細諮詢相關醫生以及閱讀藥品說明書, 儘量避免從腎臟代謝的藥品, 如果不可避免則要小心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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