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病人、病人親友及部分醫務人員在對待該病的治療中, 更多想到或期望的是有更好的藥物(實際上目前用於腦栓塞治療藥物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使病人早日康復, 而忽視了其他治療方面, 如:病人的飲食, 由於相當數量的腦栓塞病人出現生活不能自理, 甚至飲食不能(因吞咽困難), 若不給予鼻飼(經鼻插一管到胃, 經此管將食物直接注入胃內), 病人的營養、身體內新陳代謝都會很快出現新的問題, 如此, 即使對腦栓塞本身的治療用藥再好, 也難以收到好的治療效果。
因此, 應當把病人的生活護理、飲食、其他合併症的處理擺在首要的位置。
腦栓塞本身的治療原則是要改善腦回圈、防止再栓塞、消除腦水腫、保護腦功能。 抗凝、溶栓等治療多僅在發病的早期有作用, 因此更強調早期治療。
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副作用較小)等抗凝劑對早期的腦栓塞具有一定治療作用, 因抗凝劑(尤其是肝素)引起出血的副作用, 應用時應排除腦出血, 並注意對患者血凝狀態進行監測。 溶栓類藥物(如尿激梅、鏈激梅等)亦可能僅在早期發揮作用。 用血管擴張劑及降血壓的藥物時, 一定注意病人的血壓, 此類藥物所致的血壓過低將會導致腦缺血的進一步加重, 應十分注意。 低分子右旋糖酐可幫助降低血粘度、甘露醇等高滲脫水劑可緩解腦水腫,
對於已明確診斷為風濕性心瓣膜病、人工換瓣術後、冠心病伴心房纖顫、頸動脈等大動脈粥樣硬化等疾病者, 應選擇性給予華法令、阿司匹林、潘生丁、苯磺唑酮、藻酸雙酯鈉、塞氯匹啶(tickopidine)等藥物長期服用可較有效地預防腦栓塞的發生和再發。 有條件的心臟瓣膜病患者應儘早合適的心臟手術;初發心房纖顫患者應予及時治療;外傷骨折病人的搬運轉送應符合急救轉送要求。
病情穩定後, 在醫生的指導下儘早適度進行癱瘓肢體等神經功能缺損的康復鍛煉, 樹立恢復生活自理的信心, 配合醫療和康復工作, 爭取早日恢復, 由於神經功能損害後的恢復有其自然規律,
社會及家庭給予患者精神及生活的支援, 更有利於患者的恢復及生活品質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