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肌陣攣性癲癇(JME)是一種特發性全身性癲癇綜合征, 以肌陣攣發作為突出表現。 Herpin於1867年首次描述了1個JME病例, 該病例為一13歲的男孩, 開始表現為上身抽搐, 3個月後進展為“完全的癲癇發作”。 此後Rabot, Lund2borg等人報導了一組具有相似發作的患者, 並將肌陣攣定義為“衝動”。 1957年Janz和Christian通過對一組JME患者的觀察, 將這種間斷抽動的特發性癲癇確定為癲癇綜合征, 並命名為“衝動性癲癇小發作”。 1975年Lund首次提出青少年肌陣攣性癲癇的命名, 並被國際防治癲癇聯盟所採用。
無意識障礙的肌陣攣是JME的主要症狀, 其特點為短暫的、雙側對稱的、同步的、無節律的肌肉收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