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是由於食用有毒食物而引起想嘔、嘔吐、肚痛、屙瀉等不適的一種疾病。
病因病機:飲食不節, 過食生冷瓜果, 或進食酸腐變質食物、病死家畜;有意或無意食用有毒食物等, 使氣機逆亂, 清濁相混, 升降失調, 三道兩路功能失常。
常見的容易引起食物中奉的食物有:變質的肉類、魚類、禽類、蛋類、動物內臟;海或水產品及醃漬品;隔夜剩飯菜、乳及乳製品;腐爛的或撒有農藥的水果、蔬菜;病死家畜、毒蕈;被污染的罐頭食品、發酵食品等。
臨床表現:主症:想嘔, 嘔吐, 肚痛, 屙瀉。
兼症:發熱, 發冷, 發抖, 頭痛, 頭暈, 胸悶,
治療原則:排食解毒, 調理氣機, 疏通道路。
內治法:在中毒4小時內, 首先要洗胃, 常用1:2000高錳酸鉀液或0.5%鞣酸液或生理鹽水或濃茶, 然後灌人常用的解毒劑或藥用炭, 最後灌人導瀉藥導瀉, 必要時靜脈輸液及對症治療。
中毒4小時以上者, 根據不同的食物中毒可服用不同的解毒方藥, 如:
(1)野八角中毒:用鮮芭蕉葉、莖適量, 搗爛取汁服, 每次服100毫升, 每日服2至3次。
(2)腐敗肉類中毒:①赤小豆30克, 燒為末, 水送服。 ②馬齒莧60克, 大蒜30克, 煎湯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