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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經》脈經卷第七 病可吐證第五

大法, 春宜吐。

凡服湯吐, 中病便止, 不必盡劑也。

病如桂枝證, 其頭不痛, 項不強, 寸口脈微浮, 胸中痞堅, 氣上撞咽喉, 不得息, 此為胸有寒, 當吐之。

病胸上諸實, 胸中鬱鬱而痛, 不能食, 欲使人按之, 而反有濁唾, 下利日十餘行, 其脈反遲, 寸口微滑, 此可吐之, 利即止。

少陰病, 飲食入則吐, 心中溫溫欲吐, 複不能吐, 當遂吐之。

宿食在上管, 當吐之。

病者手厥冷, 脈乍緊, 邪結在胸中, 心下滿而煩, 饑不能食, 病在胸中, 當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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