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分類, 就是根據中藥同和異將其分成不同的類別, 從而達到掌握藥物特性和更好地利用藥物的一種方法。 不同的學科根據不同的目的, 採用切合實際的分類方法, 將眾多無緒的藥物進行系統的分門別類, 對於中藥的認識、掌握和利用, 可以提高效率和提供許多的便利。
中藥的分類, 有著悠久的歷史。 早在《周禮•天官》就有“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的記載, 對於其中的“五藥”, 漢代鄭玄注曰“五藥:草、木、蟲、石、穀。 ”可見在漢代已有對藥物進行分類的論述。 在本草書籍中, 分類的記載始見於《神農本草經》,
中藥分類的方法雖然很多, 但傳統的分類方法, 概括起來可分為兩大系統:即藥性分類法和自然分類法。
藥性分類法, 是根據中藥藥性、功效等特性進行分類的一類分類方法。 因為它有利於醫家掌握藥物性能, 故為歷代醫家所慣用。 性能是藥物有別於其他物質的最大特性, 因此大多數本草書籍的分類,
藥性分類法, 首創于《神農本草經》, 它的三品分類法, 以“上藥……為君, 主養命以應天, 無毒, 多服久服不傷人”, “中藥……為臣, 主養性以應人, 無毒有毒”, “下藥……為佐使, 主治病以應地, 多毒, 不可久服” 為其分類的理論依據。 雖然分類比較簡略, 但對臨床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在本草典籍中, 三品分類開創了藥物分類的先河, 因此對後世影響深遠。 雖然梁代陶弘景創立了按自然屬性分類的方法, 但一直到唐宋金元, 歷代修訂本草, 仍然保存了三品分類的屬性, 並以之作為分類的依據。 即使是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徹底打破了三品分類的方法,
清代以來, 除上述分類之外, 還出現了按經絡、臟腑以至脈象對藥物進行分類。 以經絡分類的, 有姚瀾的《本草分經》;以臟腑分隊歸類的, 有淩奐的《本草害利》、江筆花的《筆花醫鏡》, 他們先用臟腑分隊, 各隊再按藥性分補、瀉、涼、溫, 再分猛將、次將;按脈象分類的, 有龍柏的《脈藥聯珠•藥性考》等。 這些分類方法, 雖以臟腑、經絡為綱, 但仍以藥性為依據, 故仍屬藥性分類法的範疇。 這些方法,各有特點,由於它們與臨床實踐結合較緊,因而多為臨床醫家們所採用。
自然屬性分類,是根據藥物的自然屬性對其進行分類的方法。《周禮•天官》中的“五藥”,雖然漢代鄭玄注為“五藥:草、木、蟲、石、穀。”但沒有具體藥物的歸屬。因此按自然屬性分類的方法,仍應視為陶弘景所首創。他在《本草經集注》中,將《本經》、《別錄》730種藥物分為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食及有名無實七類,這種方法,雖然較為簡略,但卻成為後世修訂本草分類的基礎。如唐代的《新修本草》、宋代的《開寶本草》、《嘉祐本草》、《證類本草》等綜合性本草,都是以《本草經集注》的分類方法,加以擴充、增加而成的。直至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才對它作了全面和較大的改革。他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分類理論。他採用“析族、區類、振綱、分目”的方法,以“各列為部,首以水火,次之以土,水火為萬物之先,土為萬物之母也。次之以草、穀、菜、果、木,從微至巨也。次之以服器,從草木也。次之以蟲、鱗、介、禽、獸,終之以人,從賤至貴也。” 作為他的分類理論基礎。將收載的1892種藥物,先按“析族振綱”,分為16部,然後“區類分目”,按藥物的形態、習性、生態環境和經濟用途等,再分為60類。如草部又分為山草、芳草、隅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類、雜草;木部又分為香木、喬木、灌木、寓木、苞木、雜木等。建立起當時最為先進、比較完整的分類系統。《本草綱目》自然分類體系建立後,就成為傳統中藥自然屬性分類法的典範。在其後問世的重要本草著作如《本草正》、《本草備要》、《本草綱目拾遺》、《本草從新》等,都基本上沿用它的自然屬性分類方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傳入,中藥新興學科的建立,一些現代科學的分類方法也被引進中藥的分類。諸如中藥功效分類、藥用部位分類、植物學分類、動物學分類、礦物學分類、中藥化學成分分類等方法。近年所編輯的有關教材及書籍,多根據其學科的性質不同,而分別採用不同的現代科學分類方法。如現代的臨床《中藥學》,採用中藥功效分類法;《中藥鑒定學》採用藥用部位分類法;《新華本草》、《中華本草》等綜合性本草,則採用植物學分類法、動物學分類法等;《中藥化學》就採用化學成分分類法。這些分類方法應用,都提高了它們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這些方法,各有特點,由於它們與臨床實踐結合較緊,因而多為臨床醫家們所採用。自然屬性分類,是根據藥物的自然屬性對其進行分類的方法。《周禮•天官》中的“五藥”,雖然漢代鄭玄注為“五藥:草、木、蟲、石、穀。”但沒有具體藥物的歸屬。因此按自然屬性分類的方法,仍應視為陶弘景所首創。他在《本草經集注》中,將《本經》、《別錄》730種藥物分為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食及有名無實七類,這種方法,雖然較為簡略,但卻成為後世修訂本草分類的基礎。如唐代的《新修本草》、宋代的《開寶本草》、《嘉祐本草》、《證類本草》等綜合性本草,都是以《本草經集注》的分類方法,加以擴充、增加而成的。直至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才對它作了全面和較大的改革。他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分類理論。他採用“析族、區類、振綱、分目”的方法,以“各列為部,首以水火,次之以土,水火為萬物之先,土為萬物之母也。次之以草、穀、菜、果、木,從微至巨也。次之以服器,從草木也。次之以蟲、鱗、介、禽、獸,終之以人,從賤至貴也。” 作為他的分類理論基礎。將收載的1892種藥物,先按“析族振綱”,分為16部,然後“區類分目”,按藥物的形態、習性、生態環境和經濟用途等,再分為60類。如草部又分為山草、芳草、隅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類、雜草;木部又分為香木、喬木、灌木、寓木、苞木、雜木等。建立起當時最為先進、比較完整的分類系統。《本草綱目》自然分類體系建立後,就成為傳統中藥自然屬性分類法的典範。在其後問世的重要本草著作如《本草正》、《本草備要》、《本草綱目拾遺》、《本草從新》等,都基本上沿用它的自然屬性分類方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傳入,中藥新興學科的建立,一些現代科學的分類方法也被引進中藥的分類。諸如中藥功效分類、藥用部位分類、植物學分類、動物學分類、礦物學分類、中藥化學成分分類等方法。近年所編輯的有關教材及書籍,多根據其學科的性質不同,而分別採用不同的現代科學分類方法。如現代的臨床《中藥學》,採用中藥功效分類法;《中藥鑒定學》採用藥用部位分類法;《新華本草》、《中華本草》等綜合性本草,則採用植物學分類法、動物學分類法等;《中藥化學》就採用化學成分分類法。這些分類方法應用,都提高了它們的科學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