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的合理採收(季節、時間、方法)不僅對保證藥材的品質、藥效, 而且還對保護、擴大藥源具有重要意義。 採收適時如法則藥性強、療效高, 反之, 則藥性弱、療效差。 唐·孫思邈強調醫者須知“用藥必依土地, 所以治病, 十愈八九……, 不知採集時節……所以治病, 十不得五也”。 金李東垣:“凡諸草木昆蟲, 產之有地, 根葉花實, 采之有時, 失其地則性味少異, 失其時則性味不全。 ”例如麻黃含生物鹼之量以8-9月為高, 故採集宜於8-9月;番瀉葉以生長90天左右者含葸醌類活性成分最高, 宜此時採集;天麻以冬季莖花未出土時採集之冬麻質重效佳,
藥材的採收, 必須在不同的藥用部分及有效成分含量最高的時節進行, 才能獲得高產優質, 現分述於下:
I、根和根莖類
根和根莖為植物的貯藏器官, 在地上部分開始生長時, 往往會消耗根中貯藏的養分, 故宜在植物生長停止, 花葉萎謝的休眠期, 或春季發芽之前採收。 如葛根在秋末及冬季採收, 才堅實而粉性足, 如到春天地上部分長出則完全無粉質而成了柴,
根和根莖類藥材, 往往需要生長一年以上才能供藥用, 一般須2-5年, 栽培藥材中如白芍生長須3-4年, 人參須5年以上;野生者其生長年限更長, 如野生黃芪需2-3年才挖。
2、根皮和樹皮類
相對而言皮多在清明到夏至時間採集, 此時植物體內液汁較多、形成層細胞分裂迅速, 樹皮易於剝離, 同時有效成分含量高, 如杜仲、厚樸。 根皮在冬季採收, 如牡丹皮、地骨皮。
根皮、樹皮的採收, 容易損害植物生長, 應注意採收方法, 樹皮不可整圈剝, 否則破壞輸導系統, 造成樹木死亡;根皮是挖根後再剝取。
3、葉類和全草類
應在植物生長最旺盛時, 或在花蕾將開放時, 或在花盛開而果實種子尚未成熟時採收, 此時植物已經完全長成, 而且生命力最旺盛。 如人參葉在夏天採收, 葉濃綠而茂盛。 但桑葉需經霜後採收, 枇杷葉、銀杏葉需落地後收集。
全草多在花期採收, 從根的上部將植枝割下, 或整枝拔起, 有的只采帶花枝梢, 但也有采嫩苗的, 如茵陳蒿應于春初幼苗時採集。
4、花類
花類藥材採集時間必須特別注意, 因為一般花期較短, 若採集時間不當對藥材品質影響很大。
花的採收應在晴天上午, 露水初幹時進行, 以利迅速乾燥。 對有刺的植物如紅花, 應露水未幹時采, 若干後、植枝及苞片上之刺, 可刺傷採集人員之手指。
5、果實、種子類
; 除少數藥材如青皮、青梅、枳實須在未成熟時採收外, 一般果實須在已經充分長成或將近成熟時採集;多汁漿果易於敗壞, 要及時採收加工;乾果、蒴果須在成熟以前適時採收,
種子類藥材, 必須等完全成熟後方可採收, 採收時用手摘取或連枝剪下, 曬乾後再收集。
6、菌、藻、孢子類
菌核、藻類、孢子類藥材, 按其各自的特點採收, 如茯苓在立秋後採收品質較好, 馬勃在子實體剛成熟時採收, 過遲則孢子飛散。
7、動物類
動物類藥材的採集, 因藥材的種類不同而異。 如昆蟲類藥物, 必須掌握其孵化發育活動季節, 如蟬衣在夏秋季黑蚱蟬蛻化之時收集;桑螺蛸須3月前收集, 過時蟲卵孵化成蟲;蚯蚓6-8月剛開始活動時捕捉;蜈蚣在清明節前後捕捉較好;一般有翅昆蟲, 大多在清晨露水未幹時憩息於植物上, 不易起飛, 易於捕捉, 如斑蝥、虻蟲等:動物藥蛤士蟆秋末進入冬眠期, 易於捕捉,且蛤土蟆油於體內較多;鹿茸于清明後40—60天(5-7月)截取,過時則角化而不是茸了。對動物藥材熊膽、牛黃、麝香、馬寶、蟾酥在捕捉後或屠宰場採收,近年更有人工種植牛黃、活麝取香、活熊抽取膽汁等新的採集方法。
8、礦物類
礦物類藥材,隨時可以採收,也可結合開礦進行。
藥材的採收,應注意保護藥源,應計畫種植、計畫採集,應用多少、采多少,不要貯存過多,造成積壓,導致變質浪費。採集時亦要注意合理,如采大留小,保稀采密、合理輪采、封山育藥,引種繁殖等,使藥材資源取之不竭。
易於捕捉,且蛤土蟆油於體內較多;鹿茸于清明後40—60天(5-7月)截取,過時則角化而不是茸了。對動物藥材熊膽、牛黃、麝香、馬寶、蟾酥在捕捉後或屠宰場採收,近年更有人工種植牛黃、活麝取香、活熊抽取膽汁等新的採集方法。8、礦物類
礦物類藥材,隨時可以採收,也可結合開礦進行。
藥材的採收,應注意保護藥源,應計畫種植、計畫採集,應用多少、采多少,不要貯存過多,造成積壓,導致變質浪費。採集時亦要注意合理,如采大留小,保稀采密、合理輪采、封山育藥,引種繁殖等,使藥材資源取之不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