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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修合中的火

目前人們在炮製藥材、修合丸散膏丹湯液等各類藥物時, 僅將火作為熱源, 用煤炭、液化氣、電等作為火的燃料, 但是古人認為由於材質不同, 所生之火亦各有所長, 可按藥物宜忌分別選用桑柴、蘆竹與各類木炭生火, 很少用煤炭火、石油火製藥。

桑柴火 桑柴所生之火, 其性暢達, 最宜修合一切滋補之劑及諸膏劑, 抱樸子雲:“一切仙藥不得桑柴煎不服。 ”又桑乃青龍七宿的箕星之精, 能利關節、養津液, 得火則拔引毒氣、祛逐風寒、去腐生新, 故能助藥力。 凡癰疽發背不起, 瘀肉不腐難化膿與陰瘡瘰鬁流注、鐮瘡頑瘡等皮膚肌肉間病,

可用桑木燃燒吹滅灸之。

蘆火竹火 宜煎一切滋補藥及發表祛風, 除濕化痰散結之湯藥, 取其火力溫和不猛, 煎熬藥物不損藥效。

炭火 燒木為炭, 燃炭所生之火。 舊有八木炭之別, 即松、柏、桑、柘、榆、棗、桔、竹等皆可燒炭生火。 煆制金石貝殼類藥材, 以柞櫟炭為上, 可直接將藥材置於炭火中煆制, 取其木質緊密且堅, 成炭後其火力猛。 至於烹、煎、炙、焙百藥丸散則諸炭皆可, 不限柞櫟。 如今木炭已廣泛用於除濕除臭, 古人驗之自然木久則腐, 炭入土不腐者, 因“木有生性, 炭無生性也”。

此外, 糠火、牛屎火、馬屎火, 性暖而緩, 能使藥力勻遍, 亦可煎煮湯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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