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法可分為指揉法、掌揉法、魚際揉法、肘揉法、掌根揉法。
操作要求
(1)沉肩, 垂肘, 上肢放鬆置於身體前側, 肘關節微屈約120°。
(2)以肘關節為支點, 前臂主動擺動, 帶動腕、手部作輕柔緩和的迴旋運動。
(3)手指指面、掌根或魚際著力于施治部位並吸定, 術中不可滑動和摩擦。
動作要領
揉法特別注重“吸定”, 操作要穩, 要求“肉動皮不動”即使皮下組織運動。 動作要均勻協調, 輕重緩急適宜, 手法頻率每分鐘120~160次。 根據臨床需要, 揉動幅度可大可小, 亦可由小到大。 用力宜輕快柔和, 均勻深透, 不可下壓, 不可漂浮。
臨床運用
揉法特點是輕快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