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頸椎病自我治療過程中, 患者需要注意的是觀察自我治療後症狀、體征的改善情況, 尤其對下列特殊情況要加以注意, 並及時向專科醫生諮詢:
症狀或體征毫無好轉:經過3~4周, 自我治療後, 病情雖然未惡化。 但是也無任何好轉或改善跡象的患者, 應重新檢查、診斷, 判斷是否原診斷有誤或病情不適合採用自我治療方法。
症狀或體征加重:若患者疼痛、麻木的異常感覺加重, 或感到雙手、雙足肌力較前減退, 應及時就診:即使是他人觀察發現的患者步態、姿勢及全身狀態的改變, 也屬此列。
出現新的或無法解釋的症狀及反應:在自我治療過程中,
無原因出現劇烈疼痛或原疼痛急劇加重:這種情況有可能是脊神經根遭受刺激, 存在嚴重的水腫, 而採用的自我治療方法不當進一步產生激惹症狀。 此時要注意調整治療方法, 以休息、制動、消除炎症為主。 如果患者疼痛劇烈, 夜間尤甚, 用嗎啡等強止痛藥物才能奏效, 則要懷疑腫瘤的可能。
突然步態失穩:表明患者可能有脊髓本身或脊髓血管受累, 應及早進一步檢查, 以免延誤治療時機。
突然跌倒:患者如無關節扭傷等特別的原因, 而發生步行時突然跌倒,
體重明顯減輕:患者如無發熱、胃腸道疾病等特殊原因突然消瘦, 則應懷疑腫瘤的可能, 尤其是老年人, 應進一步檢查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