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其實是由一個個細胞組成的社區。 每個細胞照章行事, 知道何時該生長分裂, 也知道怎樣和別的細胞結合, 形成組織和器官。 而構建不同組織的“圖紙”, 就是基因。
很多人說, 人體內都有癌細胞, 只不過沒發展起來。 從醫學上講, 如果能查出癌細胞, 就可以診斷這個人患癌症了。 所以,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 現在醫學家認為:人人體內都有原癌基因, 絕對不是人人體內都有癌細胞。
原癌基因主管細胞分裂、增殖, 人的生長需要它。 為了“管束”它, 人體裡還有抑癌基因。 平時, 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維持著平衡,
我們還無法破解所有“鑰匙”, 因此還無法攻克癌症。
腫瘤細胞由“叛變”的正常細胞衍生而來, 經過很多年才長成腫瘤。 “叛變”細胞脫離正軌, 自行設定增殖速度, 累積到10億個以上我們才會察覺。 癌細胞的增殖速度用倍增時間計算, 1個變2個, 2個變4個, 以此類推。 比如, 胃癌、腸癌、肝癌、胰腺癌、食道癌的倍增時間平均是33天;乳腺癌倍增時間是40多天。 由於癌細胞不斷倍增, 癌症越往晚期進展得越快。
99熱心醫生溫馨提醒:關於癌症的說法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