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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科病臨床用藥劑量

中醫處方劑量的正確使用是臨床療效的重要保證, 醫者全面靈活掌握每個病人的具體情況, 處方劑量應用適當, 臨床可起到很好的效果。 故有“中醫不傳之秘在於劑量”之論, 婦人更有經、孕、產、乳之生理特點, 臨床用藥掌握用藥劑量尤為重要。

因病而異

藥物的劑量常因新病、久病、急性病、慢性病等而有區別, 婦科病用藥更是如此。 一般情況下, 新病、急性病, 因其邪氣盛, 正氣未衰, 病情單純, 治療之時, 用藥宜量大, 以直達病所。 年老體虛、久病患者, 其體虛證情複雜, 用藥劑量宜小, 過重則易傷正氣, 使病情加重,

對於婦人之病更應重視。

婦人所患經、帶、胎、產雜病是也, 調經用藥以調養為主, 月經失調, 經量多少, 或有痛經, 或伴隨它症, 治療之時養血為先, 劑量當大, 如當歸、炒白芍、生熟地、黨參、焦白術、生口芪之類。 若以調為治, 或理氣或活血, 則劑量不宜過大, 如柴胡、香附、木香、丹參、紅花、桃仁、青皮、枳殼、烏藥等品。 但若遇痛經塊下, 經血不暢, 可加重活血止痛之品, 如桃仁、元胡、川郁金、丹皮之類。 調經用溫經之法, 桂、附、吳茱萸量不宜過大。 清熱調經, 用苦寒之品, 黃連、黃芩、梔子、黃柏之藥, 不可量大, 否則熱去易傷陽氣, 成為壞病。

帶下病, 脾虛為本, 濕盛為標, 故健脾祛濕宜量大力專, 如炒山藥、白術、炒芡實、車前子等品。 臨床若見帶下挾熱、濕熱蘊結,

帶下色黃有味, 全為濕熱交織, 當清熱利濕解表, 苦寒之品當與健脾祛濕之品合用, 但劑量不宜過大, 以免重傷陽氣, 寒生於內, 則帶下難愈。 若見寒濕為患, 帶下清冷纏綿難愈, 宜用桂附, 量不宜大。 赤帶下可加少量引血歸經止血之品, 青帶則稍佐以舒肝之品。

妊娠之際, 治當補脾腎, 以固胎之屬, 補脾腎之品可量偏大, 如山茱萸、杜仲、桑寄生、菟絲子、熟地等品, 量大無憂。 清熱養陰之劑, 量也可偏大, 如玄參、麥冬、生地等。 除此而外, 量皆宜小, 中病即止, 免傷胎元。

產後之時, 多虛多瘀, 生化湯中, 重在用歸芎, 益母草、紅花、桃仁, 薑炭適量為宜。 產後體虛當補氣血, 補氣血藥量大無慮, 如歸、芪、參、術, 配伍必視脾胃情況, 不可膩而傷脾。

因人而異

青壯年, 體質強者, 多為實證, 病情單純, 用藥量宜大, 以圖直達病所, 則祛病神速。 正如《聖濟總錄》雲:“凡服藥多少, 要與病人氣血相依, 益人之稟, 受有強弱, 又貴賤苦樂, 所養不同, 豈可以一概而論, 況病人有新久之異, 尤在臨床時意裁之, 故諸富貴人驟病, 或少壯肌膚緻密與受病日淺者, 病勢全輕, 用藥宜多, 諸久病之人, 氣形羸弱或腠理開疏者, 用藥宜少。 ”這個說法是很有道理的。

因藥性而異

藥物的質地有輕重, 性能有平和竣烈之異, 對藥輕之花葉類, 如菊花、桑葉、薄荷、通草、竹如、燈心草等藥用量宜輕, 藥質重之礦物介類, 或藥之根、果實, 如石膏、代赭石、牡蠣、鱉甲、龍骨、龜板、熟地、白芍、杏仁等品, 用量宜重。 藥性平和, 如山藥、扁豆、茯苓、麥冬用量可大。

而對峻烈之品, 如烏頭、附子、朱砂、冰片、木香、砂仁等, 用量宜小。

因炮製而異

藥物經不同方法炮製, 會有多種多樣的變化, 有的炮製後質地變輕了, 用量宜小, 如炮薑、阿膠珠、炮甲珠等。 有的經炮製後質地變重了, 劑量應稍大, 如熟地、炙草、枇杷葉、炙麻黃等。 有的炮製後, 藥性增強了, 用量宜減少, 元胡、姜半夏、酒當歸。 有的炮製後毒性或藥性減小了用量可加大, 如法半夏、制附子、制南星、熟大黃等。

此外, 臨床用藥, 應重視處方配伍原則, 配伍時, 君藥劑量應重, 臣藥次之, 佐藥應小, 使藥最小。 只有劑量適當, 有主有次, 才能收到明顯效果。

總之, 用藥劑量應注意多方面的因素, 其常隨臨床症狀而變化, 這才是中醫辨證施治精華之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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