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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必看 老年人用藥忌四項

第一, 忌忘少而小的原則。 用藥的所謂“少”字, 即不宜或忌同時用藥太多;治病用藥應從實際出發, 抓住主要矛盾。 非聯合應用不可, 一般用藥為3~4種, 不宜或忌超過這個數字。 但是, 有一些老年患者認為, 用藥種類越多越好。 殊不知, 相同類型或有相似作用的藥物, 混在一起應用, 更易產生不良反應, 對老年人的身體健康不利。 所謂“小”是指必須用的藥, 只要有效劑量即可。 並非劑量越大越好, 超過一定的劑量(安全量)不但療效下降, 而且不良反應會急劇增加。

第二, 忌忘從小遞增的原則。 冬季老年人用藥,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

從小劑量逐漸增加到有效劑量。 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老年人用藥的有效劑量是成年人的1/2~3/4。 如能在用藥前先查肝、腎功能更好, 這樣用藥更加讓人放心。

第三, 忌忘簡單方便的原則。 因為老年人記憶力差, 常忘記服藥甚至服錯藥, 所以治療方案應力求簡單。 如睡前一次, 晨起一次, 儘量不要間歇服藥;各種藥物要標記清楚, 藥瓶要容易打開;家屬要幫助老人細心檢查、核對藥物存量與消耗量是否相符, 避免出現意外情況。

第四, 忌忘避免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 應儘量避免使用老年人特別敏感的藥物, 如用於安眠鎮靜的巴比妥類、利尿劑中的雙氫克尿噻以及鏈黴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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