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側韌帶損傷較輕、踝關節穩定性正常時
早期可抬高患肢, 冷敷, 以緩解疼痛和減少出血、腫脹。 2~3天后可用理療、封閉、外敷消腫止痛化瘀藥物, 適當休息, 並注意保護踝部(如穿高統靴等)。
2.損傷較重
可用5~7條寬約2.5釐米的膠布從小腿內側下1/3經過內、外踝粘貼於小腿外側中部, 膠布外用繃帶包紮。 使足保持外翻位置, 使韌帶鬆弛, 以利癒合, 固定約3周。
3.內側韌帶損傷
包紮固定位置相反。 若症狀嚴重, 或韌帶完全斷裂或有撕脫骨折者需用短腿石膏靴固定患足, 使其保持“矯枉過正”的位置, 4~6周。 可在石膏靴底部加橡皮墊或其他耐磨物以便行走。
4.若踝部骨折塊較大
且復位不良, 則應切開復位和內固定。
5.陳舊性外側韌帶斷裂或反復扭傷致外側韌帶過度鬆弛造成關節不穩者
可考慮用腓骨短肌腱重建外側韌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