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物治療:
早期治宜活血祛瘀, 消腫止痛, 內服七厘散及舒筋丸, 外敷消瘀止痛藥膏、七厘散等。 中後期宜溫經止痛、舒筋活絡, 內服小活絡丹, 外貼狗皮膏、傷濕止痛膏。 並可配合活血舒筋的外洗藥物, 如四肢損傷洗方等。
二、固定療法:
理筋手法之後, 將踝關節固定於損傷韌帶的鬆弛位置。 可選用夾板、石膏或膠布固定等方法予以固定。 外翻損傷固定於內翻位, 內翻損傷固定於外翻位, 一般固定2~3周。
三、西醫療法:
1.外傷初期可行局部冷敷。
2.部分斷裂可用膠布固定法固定。 外翻扭傷內翻位固定, 內翻扭傷外翻位固定。
3.韌帶完全斷裂者應用石膏固定。 外側副韌帶斷裂或合併撕脫性骨折者, 足外翻位以“U”形石膏固定。 三角韌帶斷裂者, 可用“U”形石膏於內翻位固定, 4~6周後解除石膏, 逐步下地活動。
4.陳舊性損傷疼痛者, 可用痛點封閉療法、理療或適當休息。
5.陳舊性外側韌帶斷裂致復發性踝關節半脫位者, 應作腓骨短肌腱重建腓跟韌帶及前腓距韌帶手術。 術後以石膏托固定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