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哮喘發作時, 應注意其症狀和體征須測定呼氣流速和動脈血氣分析, 以判斷病情的嚴重程度, 同時密切監測胎兒的徵象。 對急性哮喘發作妊婦的處理。
1、吸氧:使PaO2≥70mmHg或動脈血氧飽和度≥95%。
2、β2受體激動藥:吸入短效β2受體激動藥, 如無效, 可增加劑量。
3、症狀無改善者可加用靜脈給予糖皮質激素。 對平時長期使用激素者, 哮喘急性發作時及時靜脈應用並適當增加劑量。
4、必要時, 在茶鹼濃度監測情況下可適當使用茶鹼類藥物。
5、哮喘孕婦PaO235mmHg, 需住院治療。 根據變化情況, 如哮喘仍危重發作狀態, 應建立人工氣道和輔助通氣治療。
6、對症處理:預防和控制呼吸道感染, 可減少哮喘反復發作, 必要時用藥前痰液細菌學檢查和藥敏試驗, 妊娠期宜使用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較為安全。 而四環素、鏈黴素、氯黴素、紅黴素酯化物藥等對胎兒可能造成不良影響, 應避免使用。
專家提示:進入分娩期哮喘的孕婦, 在臨產與產程中, 可繼續吸入糖皮質激素、色甘酸或口服茶鹼。 對平時規則使用激素或妊娠期經常使用激素者, 為了應急之需和防止哮喘發作, 可以補充糖皮質激素。 為避免產婦用力施用腹壓, 減少體力消耗, 應儘量縮短產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