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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詢:我無法停止地想像自己會犯罪

我看了一個電視節目, 叫拍案驚奇。 說的是一件連續殺人犯的案子。 不知為何, 看完之後, 我自己突然, 腦裡竟然出現殺人這個東西, 且不斷在想。

以前從來腦裡都沒有出現這樣的東西, 我也沒做過任何違法犯罪的事, 是守法公民。 但是我怎麼就會想到這麼恐怖的東西呢?甚至想到自己殺了人?但是我自己很清楚我沒有做過或者想過反社會, 犯法的事, 所以我陷在苦惱中。 請老師分析一下, 望答覆!mairui

心理分析:

感覺你是一個典型的守法公民。 不知你多大了, 猜想應該是青春期年齡吧, 你因看過《拍案驚奇》電視後,

腦海不斷出現殺人這個東西而苦惱(這份苦惱是恐懼感吧), 實在令人覺得你是乖順得拍案驚奇。

若分析你“怎麼會想到這麼恐怖的東西, 甚至想到自己殺人”?我想, 最簡單的原因, 也正是因你從來沒想過這麼恐怖的東西。 換句話說, 由於你沒有過想像這些恐怖東西的內心經歷, 才會有當突然湧現想像“殺人情景”時的驚恐不安。

但這一解釋不太令人置信, 因為作為成年的公民, 不可能沒耳聞目睹過“殺人”等恐怖性的訊息。 客觀說, 你是存在這些訊息意識的, 只是沒有過這麼較真地去意識, 或者沒有過這樣強迫性的想像而已。 你的“不斷在想”, 即是不由意志控制的強迫性想像。

值得分析的是, 你何以產生強迫性想像,

又何以對幻想的違禁行為如此恐懼?所謂違禁行為, 分法律禁令的和倫理道德禁止的行為。 你想像中恐怖的殺人、犯案, 無疑是法律禁令的行為, 唯一區別在你的行為是想像或幻想, 而法律禁止的行為是實際殺人或犯案。 這一區別很關鍵, 因法律禁得了人犯案, 禁不了人的想像。

人的行為包括思維、感覺、幻想和行動。 人是意志的動物, 惟有行動完全受意志掌控, 而其他行為並非意志完全能控制, 有時恰是人們強迫控制自己不要思維, 思維才一個勁地往上竄。 一個人之所以恐懼自己的想像, 主要是害怕自己想像的東西變成真實。 問題是, 想像的東西何以能變真?又是什麼構成了人對幻想與假像的信任, 對意志行為的懷疑呢?

對自己“想到這麼恐怖的東西, 甚至想到自己殺人”感到驚詫、懼怕、苦惱的人, 分析起來有以下心理:

追求完美自我。 害怕犯案幻想的人是絕不可能犯案的人, 正如mairui所說是絕對守法的公民。 這種人多半從小是聽話、乖巧、順從、懂事的孩子, 幾乎在“理想世界”或“童話世界”中長大, 稱得上是榜樣孩子。 他們體驗過因乖順而獲取的諸如被愛、讚賞、重要感、成就感等好處, 所以在他們一貫的行為上絕對是規矩又規範, 其內心也是很善良而純美的。 也因此他們會排斥醜惡, 拒絕殘忍, 同時也害怕自己遭逢醜惡或殘忍之事的侵擾。 但人總要長大, 現實總是繁蕪複雜的, 內心執著完美的人一旦遭遇生活的殘缺(如欺壓、破壞、背叛等),

會感到極度不安, 其完美自我會感到受傷害。 他們本沒經驗過“壞孩子, 壞人”才會領受的責難、打擊、甚至屈辱, 也根本就畏懼“壞孩子, 壞人”才可能遭遇的懲處和風險。 所以, 當他們發現自己的內心世界, 竟有屬於“壞人”“犯案”的東西, 無疑是對自己純美自我的否定, 這個一貫站統治地位的完美自我, 自然害怕“壞人”的出現, 也不能接受“犯案”思想。 當這些異己的“我”從內心深處冒出來後, 衝突成為了必然。

超道德主義。 如mairui一樣, 對自己想像的“不好”不接納的人, 其內心的道德超我很強, 或說是道德高需求的人。 他們的過去一定有個高道德要求的人際環境, 如有一個嚴厲高要求的父親, 或是傳統、苛求的母親, 對孩子太多“不允許…”“你必須…”的禁錮,

而太少情感的關愛和選擇的自主, 那麼孩子的內心就會埋下一個嚴守道德規矩的超我, 他擅長以理性規範行事, 缺乏感性思維和創造思維。 當一個人的超我過強, 他會不自覺的無條件服從倫理要求。 比如, 有一個公務員, 工作非常出色, 政績突出, 快臨近退休時, 他不慎犯了一個小錯, 為此痛苦萬分, 覺得體面的一生蒙上污點, 內疚、負罪感折磨得他寢食難安, 最終患了抑鬱症。 這可以看出, 他之所以抑鬱是因他內心理想的超我發怒了, 這個超我不喜歡、不容許犯了小錯的現實我, 如果超我一直不原諒、不接納這個小我, 現實中的我就會處於被超我拋棄、被懲罰的痛苦中。

攻擊性壓抑與違禁幻想。 攻擊欲是人的本能, 攻擊衝動,是人在受威脅下的本能衝動。不管你意識多麼排斥攻擊性,多麼恐懼殺人,人的潛意識都存在攻擊、破壞等所謂本性惡的欲望。殺人是人最極端的破壞行為,殺人的動機與目的有些比較單純,有些是很複雜。有些殺人行為,其動機深沉但目的性不強,比如表面上因嫉妒而殺人的人。總體上,人的極端破壞行為,是與人的最基本願望長期壓抑有關。正如弗洛姆說,人有生理生長和精神生長兩大本能,生理生長只要有飯吃就能實現,而精神生長是需要人文環境條件的,當人的精神需要(如基本的尊重)長期受阻,那麼其精神能量就會向反方向運行。

殺人意象,是人類恐懼死亡的原始意象。不管是誰有想像中的殺人意象,本身說明有潛意識的攻擊欲,有違犯禁令的願望。一個人如果有強迫性思維的犯案幻想,是與他從小很聽話、從不違犯禁令的經歷有關。我們知道,追求獨立、開放、自由也是人的本能願望,而人在幼小時,更有超越常規的違拗性,所謂任性、逆反等行為,就是孩子抗爭束縛、違犯禁令的體現,所謂叛逆是孩子的特性,也是操控型父母的教育體現。太嚴厲和控制的關係下,孩子的創造性、自主性容易受到遏制。

人是伴隨攻擊性長大的。當然是正常的攻擊性,比如人的進取心、表現欲的實現,必須是靠一定的攻擊取向才得以發揮,可以說,攻擊性是人自我實現的基礎。如果一個人的攻擊性自小就受阻礙,那麼他的個性會顯得懦弱、自卑、隱忍,會缺乏正常的反擊能力,當遇到被攻擊時,常常採取躲避或逃避。其實在他們的骨子裡是嚮往但又畏懼攻擊取向的,這一衝突本身也制約合理的攻擊性表達。那麼他們是怎樣滿足自己的攻擊取向呢?一般是:幻想——複雜、衝突、危險、險惡、報復等場景,甚至強迫性的幻想;背後攻擊——狠狠地罵可惡之人;投射性攻擊——把對某領導的怒發在其他人身上;極端的是:自虐、被虐。這些都是攻擊,是被動攻擊行為。

只有在現實行為中,一貫遵紀守法,從未有任何違犯禁令的人,才會驚訝和恐懼自己有違禁的想法,因這想法(非行為)很殘忍很可惡,是違法犯法的,它猶如你的異己,有悖於你正直、純潔的秉性,甚至有損你完美的自尊。你會意外——竟然冒出一個“兇犯”的你,一個你根本不認識的你!這使你不知所措而陷入盲目的苦惱。

壓抑攻擊欲望,也即壓抑違反禁忌的願望。過強過久的攻擊性壓抑會歪曲人的自我認同,制約人的創造性思維和個性的自由度。當人在不自覺中成為了自己“道德律令”的奴隸時,他甚至不容許自己有不好的幻想,包括違禁性的任何願望。

所以,我們可理解mairui為什麼害怕自己“不斷有犯案的想像”,這其實是一種懼怕懲罰的恐懼心理,是違禁欲望或攻擊欲望的一種幻想滿足,儘管這種幻想並沒有帶給他快樂。就如有些做“殺人”等惡夢的人,儘管惡夢並沒給他輕鬆愉快,但在夢裡他能做實現裡絕不敢做的犯案事情,在夢裡可以實現他憤怒的表達、滿足他壓抑的攻擊欲望。

根據分析,我們也得知該怎樣面對幻想的害怕,那就是:理解人的夢和幻想意象,是人潛意識的語言,它們或直白,或象徵表達著一個人內心深處的願望和訴求;感謝自己的夢和心裡意象,它讓我們能明白自己糾結的原因,能覺知自己真正的需要。比如mairui的“犯案幻想意象”在告訴我們,他之所以驚恐犯案幻想,是因為他被道德與完美自我所束縛,或有攻擊性壓抑,也同時在提示我們,他存在違犯禁令、實現自我的潛意識願望。

若從簡單辦法做起,那就是寬容自己,允許自己幻想,也接受自己想像中的異己;相信自己,行為是自己可以掌控的。若從根本做起,是需要正視自己軟弱、隱忍的個性,培養自己在衝突或攻擊的情景下,有正常的反擊能力。人可以做到不去傷害(攻擊)別人,但不能沒有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攻擊力。許多心理疾病,正是壓迫攻擊性、情感不能得以釋放和發展所致的。

攻擊衝動,是人在受威脅下的本能衝動。不管你意識多麼排斥攻擊性,多麼恐懼殺人,人的潛意識都存在攻擊、破壞等所謂本性惡的欲望。殺人是人最極端的破壞行為,殺人的動機與目的有些比較單純,有些是很複雜。有些殺人行為,其動機深沉但目的性不強,比如表面上因嫉妒而殺人的人。總體上,人的極端破壞行為,是與人的最基本願望長期壓抑有關。正如弗洛姆說,人有生理生長和精神生長兩大本能,生理生長只要有飯吃就能實現,而精神生長是需要人文環境條件的,當人的精神需要(如基本的尊重)長期受阻,那麼其精神能量就會向反方向運行。

殺人意象,是人類恐懼死亡的原始意象。不管是誰有想像中的殺人意象,本身說明有潛意識的攻擊欲,有違犯禁令的願望。一個人如果有強迫性思維的犯案幻想,是與他從小很聽話、從不違犯禁令的經歷有關。我們知道,追求獨立、開放、自由也是人的本能願望,而人在幼小時,更有超越常規的違拗性,所謂任性、逆反等行為,就是孩子抗爭束縛、違犯禁令的體現,所謂叛逆是孩子的特性,也是操控型父母的教育體現。太嚴厲和控制的關係下,孩子的創造性、自主性容易受到遏制。

人是伴隨攻擊性長大的。當然是正常的攻擊性,比如人的進取心、表現欲的實現,必須是靠一定的攻擊取向才得以發揮,可以說,攻擊性是人自我實現的基礎。如果一個人的攻擊性自小就受阻礙,那麼他的個性會顯得懦弱、自卑、隱忍,會缺乏正常的反擊能力,當遇到被攻擊時,常常採取躲避或逃避。其實在他們的骨子裡是嚮往但又畏懼攻擊取向的,這一衝突本身也制約合理的攻擊性表達。那麼他們是怎樣滿足自己的攻擊取向呢?一般是:幻想——複雜、衝突、危險、險惡、報復等場景,甚至強迫性的幻想;背後攻擊——狠狠地罵可惡之人;投射性攻擊——把對某領導的怒發在其他人身上;極端的是:自虐、被虐。這些都是攻擊,是被動攻擊行為。

只有在現實行為中,一貫遵紀守法,從未有任何違犯禁令的人,才會驚訝和恐懼自己有違禁的想法,因這想法(非行為)很殘忍很可惡,是違法犯法的,它猶如你的異己,有悖於你正直、純潔的秉性,甚至有損你完美的自尊。你會意外——竟然冒出一個“兇犯”的你,一個你根本不認識的你!這使你不知所措而陷入盲目的苦惱。

壓抑攻擊欲望,也即壓抑違反禁忌的願望。過強過久的攻擊性壓抑會歪曲人的自我認同,制約人的創造性思維和個性的自由度。當人在不自覺中成為了自己“道德律令”的奴隸時,他甚至不容許自己有不好的幻想,包括違禁性的任何願望。

所以,我們可理解mairui為什麼害怕自己“不斷有犯案的想像”,這其實是一種懼怕懲罰的恐懼心理,是違禁欲望或攻擊欲望的一種幻想滿足,儘管這種幻想並沒有帶給他快樂。就如有些做“殺人”等惡夢的人,儘管惡夢並沒給他輕鬆愉快,但在夢裡他能做實現裡絕不敢做的犯案事情,在夢裡可以實現他憤怒的表達、滿足他壓抑的攻擊欲望。

根據分析,我們也得知該怎樣面對幻想的害怕,那就是:理解人的夢和幻想意象,是人潛意識的語言,它們或直白,或象徵表達著一個人內心深處的願望和訴求;感謝自己的夢和心裡意象,它讓我們能明白自己糾結的原因,能覺知自己真正的需要。比如mairui的“犯案幻想意象”在告訴我們,他之所以驚恐犯案幻想,是因為他被道德與完美自我所束縛,或有攻擊性壓抑,也同時在提示我們,他存在違犯禁令、實現自我的潛意識願望。

若從簡單辦法做起,那就是寬容自己,允許自己幻想,也接受自己想像中的異己;相信自己,行為是自己可以掌控的。若從根本做起,是需要正視自己軟弱、隱忍的個性,培養自己在衝突或攻擊的情景下,有正常的反擊能力。人可以做到不去傷害(攻擊)別人,但不能沒有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攻擊力。許多心理疾病,正是壓迫攻擊性、情感不能得以釋放和發展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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