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然)為規範互聯網售藥行為, 昨天,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的通知》, 要求零售單體藥店不得開展網上售藥業務, 同時對含麻黃堿類藥物、處方藥管理及藥物配送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 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在自設網站進行藥品互聯網交易, 或協力廠商企業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提供藥品互聯網交易服務, 必須按照規定, 申請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後方可開展業務。 不得擅自超範圍提供面向個人消費者的藥品交易服務。
此外,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一律不得在藥品交易網站展示或向個人消費者銷售含麻黃堿類複方製劑。 違反規定者將受不同程度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