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新華社受權發佈《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其中“支援中醫藥事業發展”作為單獨一節被列入《綱要》。
《綱要》共分為十六篇六十二章。 在第八篇“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中, 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分為六節, 其中一節提出“堅持中西醫並重, 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 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 重視民族醫藥發展。 發展中醫藥教育, 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中藥資源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推進品質認證和標準建設。
《綱要》將“醫療服務體系”列入“醫療衛生重點工程”, 提出“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 提高縣級醫院(含中醫院)服務能力, 加強省級婦兒專科醫院、邊遠地區地市級綜合醫院、縣級中醫醫院建設”。 其他四項重點工程分別為: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和醫藥衛生資訊化。
《綱要》指出,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 增加財政投入,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優先滿足群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 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其他五項內容包括: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加強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加強以縣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 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向農村和城市社區傾斜。
健全醫療保障體系。 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建立和完善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實現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建立基本藥物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 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的有效形式。 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建立科學合理的用人機制和分配制度。 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積極推進支付方式改革。 以病人為中心, 大力改進公立醫院內部管理, 優化服務流程, 規範診療行為, 改善醫患關係, 方便群眾就醫。 推進註冊醫師多點執業, 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注重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