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前, 康大媽在做家務時, 左手食指不慎被菜刀劃了個小傷口。 康大媽當時用創可貼將受傷的食指緊緊包住, 血是止住了, 傷口卻一直十分疼痛。 康大媽心想, 忍一忍就會過去的。 就這樣硬撐了一個多星期。 等到疼痛慢慢減輕, 康大媽揭開創可貼一看, 左手食指末節全部變黑乾癟, 她急忙趕到醫院外科就診。 醫生為康大媽做了截指手術, 並對她女兒說, 如果康大媽當時不用創可貼, 或者使用創可貼後發現傷口十分疼痛, 能及時到醫院做消毒抗感染等處理, 就不至於截指了。 康大媽後悔得直掉眼淚,
但由於創可貼的吸水性和通氣性較差, 不利於創口分泌物的引流, 反利於細菌的生長繁殖, 使傷口和傷口周圍的皮膚發白、變軟, 導致繼發感染, 故創可貼使用時間不宜過長或水濕。 若在使用24小時後, 發現傷口有發熱、疼痛難忍、腫脹加劇等異常情況, 就應考慮可能是創面發生了感染, 應立即去醫院做消毒抗感染處理。
常見到有人直接把創可貼覆在傷口上, 這是絕對不正確的, 這樣非常容易導致傷口感染。 應先將傷口清理乾淨後(最好用3%的雙氧水沖洗), 再用創可貼貼敷。 如果皮膚損傷相對較深, 而現場又無條件處理, 則不妨先用潔淨的水沖洗一下傷口,
(1)被動物(如貓、狗)咬傷後, 不能用創可貼包紮。 應先用肥皂水沖洗多次, 然後用碘酒、酒精消毒傷口, 讓傷口暴露, 並注射狂犬疫苗。
(2)創傷嚴重、傷口有污染者, 應到醫院進行治療。 在對傷口進行清創處理以前, 不可使用創可貼。
(3)深而窄的傷口, 如鐵釘、刀尖紮傷等, 不能用創可貼包紮。 止血後應當使傷口暴露, 以防破傷風菌感染傷口, 如有必要, 應該在醫生指導下注射破傷風血清。
(4)燒傷、燙傷後出現的潰爛、滲液也不能用創可貼來貼, 以免分泌物引流不暢而繼發感染。
(5)如果貼在傷口上的創可貼被水浸濕, 要立刻更換。 在戶外的時候, 這一點尤為重要。 因為, 創可貼的吸水能力很好, 如果置之不理, 傷口等於直接泡在水裡, 反而成了細菌滋生的溫床。 現在, 雖然市面上出現了一種防水創可貼, 但是效果並不明顯, 尤其是貼在戶外活動中最容易受傷的手關節部位, 防水性能完全得不到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