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場指揮員在開展組織救人與滅火的同時, 還要注意以下幾個情況。
遇有下列情況應全力救人(在滅火方面由增援力量擔任);
A、目標明顯的被困人員較多, 情況危急時。 B、出水展開無助於救人, 也無力控制火勢蔓延時。 C、火勢任其發展也不會造成更多的人員遇難時。 (如單獨一棟建築、城市規劃中的拆遷房等, 但文物建築除外)
遇有下列情況救人與出水滅火應同時展開;
A、消防力量充足時。 B、既是目標明顯的救人任務, 但火勢如不及時堵截, 任其蔓延還會威脅到其它居民時。 C、既是救人任務, 但現場又有爆炸或爆裂危險時。
遇有下列情況應全力出水;
A、出水能有效控制或撲救滅火勢時, 出水可直接解除對被困人員的威脅時。 B、救人難度很大, 根據現有裝備和力量根本無法營救時。 (但要考慮重要人物, 不能輕易下此決策) C、人自身危險性特別大, 救人行動不可能實施時。 D、通過各種現象分析, 被困人員生還的可能性極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