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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該做全職太太還是重回職場?

自從1991年夏天我的太太克拉麗莎即將生下我們的第三個孩子以來, 她就沒再工作過。

當時, 讓她上班在經濟上變得不再划算。 在繳納了她的工資稅和3個孩子的保姆費後, 我們可能還要倒貼。

不過這些年來, 當時那個決定命運的選擇讓我們鎖定在了兩個完全不同的角色中。 我賺錢養家, 她照顧孩子。

有個全職太太給我的事業帶來了極大的靈活性。 和我的一些同事不同的是, 我從來沒有因為孩子生病而請過假。 我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工作到很晚, 可以為了寫稿子想什麼時候旅行就什麼時候旅行,

還可以為了更好地工作把家搬來搬去。

不過, 這也有很大的弊處。 克拉麗莎會兩種語言, 擁有行銷學位, 有充分的理由認為, 她本可以在很多種職業上獲得成功。 不過從來沒有機會。

隨著孩子們漸漸長大, 靠一個人養家糊口使我們在經濟上有些吃緊。 因為靠一份薪水養大3個孩子並不容易, 特別是還供老大和老二上完了大學。

我時不時地提起這個話題, 建議克拉麗莎重新加入到上班族大軍中來。 可以掙到更多的錢並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不過我確實對經濟持續萎縮之際, 一家子全靠一份薪水過活感到擔憂。 從很大程度上講, 我只是認為她準備好要有所變化了, 而且她人非常能幹。

幾天前, 我們又談起這個話題。 她說,

每次我們的孩子看起來已經長大, 她可以開始工作的時候, 就會有什麼事發生讓她不得不呆在家裡。

幾年前, 我們的小兒子患上了痛苦的神經系統疾病, 時不時地會發作。 是克拉麗莎帶他去看醫生, 當他晚上難以入眠時陪在他身邊。

克拉麗莎提醒我說, “那時候每次我們開始考慮讓我工作的時候, 他就會生病。 我需要呆在家裡。 就算我上了班, 也會辭職。 ”

不過小兒子如今已經上了高中, 他不會永遠呆在家裡。 過不了多久, 克拉麗莎就得決定自己是否要回去工作了, 或是找點兒別的什麼事打發時間。

每個家庭都必須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作出決定。

維姬·巴特斯密特最初接受的是律師教育。 她說, 在她25歲的時候, 考慮了一下律師職業,

然後想, 如果她想要孩子的話, 就無法在一家競爭激烈的事務所成為一位成功的律師。 所以, 巴特斯密特決定成為一名大學教授。 現在, 51歲的她是科羅拉多州立大學金融系主任。

她說, 她特意選擇了一份工作要求比較靈活的職業。 儘管如此, 有時她的工作日還是會因為孩子生病而被弄得一團亂。 她說:“我常常跟女同事開玩笑說, 我真希望我有個老婆。 ”

對於那些退出就業大軍的女性來說, 重新開始工作並不容易。 克拉麗莎對此感觸極深。 在家呆了17年後重新開始工作, 是否會有一點兒害怕?她回答說, “可以說有, 也可以說沒有。 無論如何, 我也不會馬上拿到最好的工作。 ”

克拉麗莎仍然不確定自己是否想要重新開始上班。

她說, 她可以選擇呆在家裡, 搞搞園藝或是攝影這樣的業餘愛好。 她還可能做義工。

在她為了我的事業把家搬了這麼多次之後, 我又怎能抱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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