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 能在家庭裡得到足夠的愛和支持, 在事業上大展所長、備受重視與肯定, 自己又活得健康愉快, 享受工作享受生活, 才算是幸福且成功。 可問題是, 有這等際遇的人顯然不多。 更多人的普遍感覺是, 得到的愛與肯定都不夠, 心裡覺得空, 煩躁、易怒、苦悶、憂傷、自憐、哀歎、茫然便都容易滋生。 於是, 人們就會自然地去找些東西來填補。
不過較少有人明白如何愛自己, 瞭解自己內心的真實需求, 如何讓心智更成熟, 好多人甚至都分不清愛與肯定, 跟同情憐憫有什麼差別。 所以, 人們自發採用的讓自己滿足的方式,
如果只是以“我好慘, 我真不幸”的受害者自居, 而不能真正去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 那訴苦者的生活不會有實質改變。 沉浸在自憐和抱怨中, 不會幫人真正學會自尊自愛。 內心所匱乏的愛與肯定, 永遠補不上。
明白了訴苦的實質之後, 就要進一步考慮如何應對。 畢竟, 每個人的時間都很寶貴, 如果耐心傾聽無數抱怨並熱心支招, 結果卻是對方並不想費力尋求成長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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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熟人訴苦, 最先要選擇的是, 聽還是不聽。 這首先要看是否行有餘力。 如果自己還為煩心事兒纏身, 工作了一天勞累不堪, 或是很容易捲入到別人的負面情緒裡, 很久出不來, 那還是不聽比較好。 直接表明自己目前需要休息或者愛莫能助, 是對人對己的坦誠。 如果做不到這樣的坦誠, 僅僅出於好心或不知道如何拒絕別人而勉強支撐, 其實只會拖累自己, 也幫不了別人。 要知道再貌似可憐的人, 如果還能找人訴苦, 能說清楚當前境遇, 那說明已經具備了承擔並改善他/她的生活的能力或潛力。
如果有餘力作陪, 也還要看看對方是真的在傾訴,
如果訴苦者只是強調自己的無辜可憐甚或悲慘, 尤其是類似的訴苦重複三次以上, 聽者就要當心了。 這看起來已經不是傾訴, 是一再傾倒。 聽多了其實意義不大——于對方無益, 給自己添煩。
如果你能夠引領對話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