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各種因為醫生道德新聞日益增多, 這些熱點事件的背後, 折射的是部分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的嚴重缺失。 醫德問題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 如何加強醫師職業道德建設、維護良好的醫療服務環境, 成為醫療行業急需解決的問題。 現有衛生法律法規已對醫師職業道德做出規定, 為醫德醫風建設提供了法治依據。
遵守職業道德是醫師應盡的法定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是醫務人員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應遵循的基本法。 該法在總則第三條對醫師從業道德做出要求,
恪守醫德是醫師從業的基本行為準則
為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 原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規範》第八條指出, 恪守醫德是對所有從業人員行為的基本要求之一。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 要遵守基本行為規範, 認真履行醫師職責, 規範行醫,
職業道德狀況是醫師考核的重要內容
《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機構或者組織應當按照醫師執業標準, 對醫師的業務水準、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狀況進行定期考核。 對醫師的考核結果, 考核機構報告准予註冊的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醫師職業道德狀況不僅與其個人利益相關, 還影響其所在醫療機構的考核。 按照《規範》第五十五條規定, 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實施和執行本規範的情況列入醫療機構校驗管理和醫務人員年度考核、醫德考評和醫師定期考核的重要內容, 作為醫療機構等級評審、醫務人員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