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建設要求(2013版)》, 以指導專科開展建設與管理工作, 增強專科可持續發展能力, 並作為專科“十二五”中期評估和終末評審驗收的依據。
就重點專科基本條件, 《要求》指出, 重點專科科室名稱須符合相關檔規定, 專科病房床位數須≥60張或高於本院臨床科室平均床位數, 並按相關要求設立中醫綜合治療室。
《要求》分別在人才隊伍、醫療水準、服務能力、科研教學和組織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要求》強調, 專科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占執業醫師比例≥70%, 具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比例≥30%,
《要求》指出, 積極應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 結合醫院本專科有效的中醫技術和方法, 對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進行優化完善, 並按相關要求對本專科各優勢病種進行臨床療效總結分析;專科實施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優勢病種中醫臨床路徑;專科病房中醫綜合治療人次占專科總治療人次的比例≥50%, 專科應用的醫療機構中藥製劑≥3種, 門診中藥(飲片、中成藥、醫院中藥製劑)處方占處方總數的比例≥65%, 門診中藥飲片處方占處方總數的比例≥35%;專科門診中醫治療率≥75%,
《要求》強調, 專科門診量高於本區域中醫類三級醫院同專科平均水準, 出院人數須高於本區域中醫類三級醫院同專科平均水準;優勢病種出院人數須占所在科室出院人數的比例≥60%;區域外患者比例≥30%;專科病床使用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