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闖禍常是父母承擔責任
小翔上初二, 家境不好, 曾因學習成績不佳在初一留過一級。 他性格上很叛逆, 認為自己已經是一個成年人, 常和父母要求平等待遇。 一次他在學校玩打火機, 燒著教室的窗簾了, 班主任和校長非常惱火, 所以校方要求其轉學。 而轉學所需的擇校費用兩萬元對其家庭來說差不多是一年的收入了。
事情發生後, 小翔不想上學了。 母親擔心此事傷害到孩子的“弱小心靈”, 帶他來諮詢。 小翔表現出來的是一種滿不在乎的狀態。 他認為自己沒什麼大錯, 如果上不了學可以去打工、做生意。 顯然他的問題並不是像母親認為的那樣“這件事給孩子很大傷害”的問題, 而更重要的是小翔沒有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後來, 我在和小翔的母親交談中瞭解到, 從小到大, 他們夫妻倆對小翔一向都是疼愛有加, 任何事情都為孩子包辦。 小翔只要闖了禍, 最後承擔責任的往往是父母。 所以, 我決定改變諮詢的方向, 我要讓他認識到問題, 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他怒我不急
耐心曉之以理
我對小翔說:“我發現你年紀雖然不小了,
在讓他有所反應、刺痛他的神經後, 我掌握著“他怒而我不急”的原則, 開始心平氣和地為他分析事情。 告訴他這個比喻雖然難聽, 但是“你燒了教室後, 等著父母來善後處理, 自己像沒事人一樣, 這和一個拉了屎等著父母來擦屁股的小孩沒什麼區別。 ”接著, 我一方面讓他反思如果他轉學的話, 轉學費將是父母一到兩年的積蓄;另一方面, 幫他分析做生意需要的能力和品質, 重點強調了“責任意識”;同時, 針對他不想上學的問題, 我和他講了打工創業的前提是要有“知識”。
教給他方法
讓其自己解決
最後, 我問他“如果有機會讓你自己賺兩萬塊錢, 你是否願意努力?”在他明確表示認同後, 我轉入了原來的話題, 幫他分析“打火機事件”。 從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來說, 學校並沒有權力開除他, 讓他轉學也只是因為他拒不承認錯誤。 然後我教給他如何打動一個人的辦法, 讓他首先去打動班主任老師, 向老師深刻承認錯誤, 再懇求老師帶著他去打動校長, 這樣就可以為父母節省兩萬元了。
幾天後, 我從小翔的父母那裡得知, 小翔主動向班主任承認了錯誤, 陳述了自己的家境困難, 並請班主任帶著他請求學校寬大處理。 最後, 學校同意小翔賠償有關損失後繼續留校就讀。 在這件事上, 小翔的收穫不僅僅是可以繼續留校讀書, 為父母減輕了經濟負擔, 更重要的是他已開始學習如何轉變成一個有責任感的人, 一個會獨立解決問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