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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對兒童的危害

鉛是一種多親和性毒物, 主要損害神經系統, 造血系統, 血管和消化系統。 鉛毒性作用可能在血鉛水準很低時已經存在。 兒童鉛中毒診斷標準為血鉛水準超過或等於0.483μmol/L, 不管是否有相應的臨床症狀體症和其他血液生化變化。 由於兒童對鉛暴露的高度敏感, 鉛損傷的多系統, 多器官特徵, 鉛作為中樞神經系統毒物對兒童心理、智力、行為發育損傷的不可逆性, 使得鉛損傷的預防和治療成為兒科和兒童保健日常工作中一項重要課題。

鉛塵大部分來自含鉛汽油的燃燒, 部分來自工業污染和含鉛油漆的風化。

鉛塵進入兒童體內的主要途徑是通過正常的手、口動作和在玩耍過程中不知不覺的攝入體內。

鉛在體內蓄積可以引起中毒。 與鉛中毒有關的臨床表現如下:

神經系統:易激惹、多動、注意力短暫、攻擊性行為、反應遲鈍、嗜睡、運動失調。 嚴重者有狂噪、譫妄、視覺障礙、顱神經癱瘓等。 血鉛水準在4.826μmol/L左右時, 可出現頭痛、嘔吐、驚厥、昏迷等鉛性腦病的表現, 甚至死亡。

消化系統:腹痛、便秘、腹瀉、噁心、嘔吐等。

血液系統:小細胞低色素性貧血等。

心血管系統:高血壓和心率失常。

沁尿系統:早期氨基酸尿、糖尿、高磷尿, 在晚期, 病人可見到氮質血症等腎功能衰竭的表現。

鉛對妊娠過程的影響:研究表明鉛具有生殖毒性、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

即使是低水準鉛暴露仍可影響宮內胎兒的生長發育進程, 造成畸形、早產和低出生體重等危害。 婦女只有在妊娠期和絕經期, 會出現骨鉛的大量釋放, 鉛和鈣在體內的代謝途徑極期相似。 胎盤鉛較血鉛高, 是胎盤絨毛老化壞死時, 鉛伴隨鈣一起發生沉積所至。 在妊娠中、後期。 為了滿足胎兒發育和骨骼鈣化的需要, 鉛由母體向胎兒的轉運也就隨之增加。 鉛從母體向胎兒體內的轉運, 在胎盤形成之初就已發生, 甚至可能在胎盤迴圈建立以前就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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