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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服用時間有講究

藥品服用時間有:

空腹服用:一般指清晨進食前, 這樣能使藥物迅速進入腸道並保持較高濃度。

睡前服用:一般指睡前15-30分鐘服用, 會減輕症狀。 如安眠藥, 睡前服可迅速入睡, 維持良好睡眠。

飯前服用:食前30-60分鐘服用, 這類藥物可增加食欲和胃液分泌或充分作用於胃壁, 或飯前胃空能較好吸收生效, 或是不為食物所阻, 較快進入腸道起作用等。

飯時服用:飯前飯後服用, 例如助消化類藥物, 飯時服用能及時發揮作用。

飯後服用:食後15-30分鐘服用, 大部分藥物是在飯後服用, 可避免或減輕對胃產生刺激。

間隔一定時間用藥:

有的藥品在體內被排泄或破壞較快, 為維持有效濃度, 須每隔一定時間, 如4、6、8、12小時服用一次。

每日三次:一般在早、中、晚各服用一次。

每日四次:一般在白天間隔四小時左右服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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