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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後受傷人員接診後如何處理?

在汶川大地震的緊急醫療救援中, 院前急救人員接到急救電話或命令後, 立即隨急救車緊急趕往災區現場救治傷患。 他們首先評估現場安全性, 並利用通訊系統將現場情況向總指揮部彙報, 然後進行檢傷分類。 檢傷分類採用START模式, 即簡單(Simple)分類(Triage)和(And)快速(Rapid)治療(Treatment)模式, 採用該方法評估患者用時不到1分鐘。

對傷患的評估順序為呼吸、迴圈、意識。

1.呼吸如傷患呼吸>30次/分或

2.迴圈用手壓嘴唇或指甲床, 如在2秒內局部迴圈不能恢復則為急危病人, 第一優先置紅色標記。

3.意識病人不能聽醫生指令, 則為第一優先,

如能聽指令則為不優先, 置黃色標記。

負責救護的急救人員按照檢傷人員的分類開始依次救治優先的病人, 依次順序為紅色、黃色和綠色標記。 黑色標記為死亡, 最後處理。 此時救治與平時不同, 不可能做複雜的救治工作, 只做氣道、通氣和迴圈管理A、B、C及簡單的包紮固定, 這才符合大量傷患的救治原則。 另一原則是如果責任醫院就在30分鐘車程之內, 除做A、B、C外不做任何救護, 直接送醫院。

醫院急診科如何處置

傷患運到急診科要按照高級創傷生命支持(ATLS)原則(A、B、C、D、E程式)從頭到腳檢查, 進行進一步評估。

在此過程中要給氧, 建立靜脈通路, 評估呼吸、脈搏, 進行液體復蘇(O2/IV/RR/PR/Fluid), 測血壓、呼吸、脈搏、體溫、血氧飽和度和意識(BP/RR/PR/T/SaO2/意識), 檢查呼吸、心率、液體量,

還有心臟功能和外周灌注等(Rate/Volume/Pump/Residence)。

在做完上述評估之後, 如果生命體征和血流動力學較穩定, 即可進行心電圖(ECG)/B超/血常規/血生化/動脈血氣/X線/CT檢查, 以查明傷情和受傷部位。 根據受傷部位、傷情及生命危及程度和臟器損害情況, 遵循救命第一, 保護器官第二, 恢復功能第三的原則, 將傷患分流到手術室、專科病房以及重症監護室進一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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