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書中對有舉建立新的友誼的朋友說:“當你在社交場合中遇到陌生人, 你應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四分鐘。 很多人的生活將因些而改變。 你可以注意到, 一般人並不專心致志地注意自己剛認識的人, 他不斷地東張西望, 似乎在尋找更加有趣的人。 如果誰這樣對待你, 你一定不會喜歡他。
當我們被介紹給新朋友時, 作者說, 我們應當儘量顯得友好和自信。
另外, 我們不能讓別人認為我們很自負, 對別人顯示出興趣或表示同情是很重要的。 要知道別人也有自己的需要、恐懼和希望聽到上述勸告, 你或許會說, 我不是一個天性友好或自信的人, 這樣做, 不是誠實嗎?
只要實踐幾次, 便會改變自己的社交方式了。 只要我們想改變自己的性格, 我們終究會習慣的, 這就象買了一輛新車, 起先你可能覺得不熟悉, 但是它總比舊的好。
是否說, 天性不善友好和自持的人, 表現出友好或自信是一種不誠實的行為呢?
或許, “完全的誠實”對於社交關係來說往往並不合適, 特別是在相互接觸的頭幾分鐘, 這時可能有各種各樣的表現, 但是適當的表演,
上面所說同樣適用于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或朋友間的關係, 對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孩子來說, 問題常常產生在他們長期間分別後相聚的頭四分鐘。
這幾分鐘的相聚必須小心, 如果你討論了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以後還需著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