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眶壁爆裂骨折之治療, 主要為消除複視, 有眼球內陷者, 同時矯治眼球內陷。 對於本病之治療, 近來發生了些變化, 80年代以前, 對於本症全部施行手術, 近年來, 經過保守治療, 人們發現也取得了較好效果。 但原則上, 若需手術治療者, 應儘早手術, 越早做效果越好, 手術操作也方便。 綜合國內外文獻, 目前對於手術適應證大致規定如下:
1 CT或X線片證實有眶壁骨折, 但眼球運動正常, 無複視主訴, 則不必手術。
2 傷後, 眼球運動障礙, 複視明顯, 影像學檢查有較多軟組織嵌入鼻竇, 牽拉試驗陽性, 應立即手術。
3 傷後,
4 傷後, 隨著時間推移, 複視等症狀逐漸減輕, 但經過2周, 複視仍不消失, 則應考慮手術治療。
總之, 傷後觀察2周是個界限, 一般來講, 經過2周後, 水腫出血大部吸收, CT片已確診明顯眶壁骨折, 複視仍很明顯時, 應及早手術, 否則, 嵌入組織變性或纖維化, 給手術帶來困難, 時間太久, 即使整複徹底, 由於瘢痕化、纖維化, 術後肌肉運動也很難理想。
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眶底骨折有數種方法:①瞼緣下皮膚切口入路。 ②下穹窿結膜入路。 ③近眶緣部皮膚切口入路。 ④齒齦一上頜竇入路。 ⑤瞼緣下入路聯合上頜竇入路。
術後輔助治療
1 眼球運動訓練 眶壁骨折整複術後, 術後第1天, 即打開雙眼,
2 藥物治療 激素, 血管擴張藥, 維生素類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