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在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 甚至很早已經就有醫生斷言:幾乎每個人都發生過心律失常。 有些患者早搏時可出現上沖、下沉、扭動, 也有患者心率稍慢一些就感到頭暈的。
心律失常是否需要治療可依據心臟收縮次數及自覺症狀。 正常人在清醒安靜狀態下心臟每分鐘收縮60~100次, 低於60次屬於心動過緩, 高於100次則屬於心動過速。 目前臨床中認為心率不低於每分鐘40次或不高於每分鐘140次時, 且無明顯症狀, 心臟的排血量並無重要改變, 可先觀察一段時間, 暫時不予治療。 如果患者早搏平均每分鐘超過5次,
治療方面,
一般選擇小劑量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
大劑量時所產生的藥物毒副作用的風險較大,
不需使早搏完全消失,
因為輕微早搏對身體並無太大影響。
一般來說,
每分鐘都有幾次早搏的人,
其心臟血液的排出量仍然正常。
每分鐘心率低於40次的新發作患者應及時治療,
病程較長且症狀嚴重者根據病情需要可安置心臟起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