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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推拿科不得納入治未病科範疇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官網上發佈了《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與管理指南(修訂版)》。 該指南適用於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治未病科的建設和管理, 今後將作為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制定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工作評價指標的依據。 指南規定不得把針灸科、推拿科、康復科、理療科等臨床科室及國醫堂、名中醫工作室等納入治未病科範疇。

據瞭解, 為加強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與管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於2012年12月下發了《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 試行一年多來有效推動了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

指南修訂版在試行版基礎上對科室名稱、服務專案、服務物件、科室構架和人員隊伍等做出進一步明確規定。

指南強調治未病科的服務特點以人的健康狀態的辨識、評估和干預為主, 而非著眼於疾病治療。 治未病科室名稱需規範設立, 不同科室名稱涵蓋的服務內容應有所不同。 原則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為科室名稱。 由於歷史沿革產生的“中醫預防保健科”命名可保留, 因整合健康管理資源產生的“健康管理中心”等命名可採用。 不得以“國醫堂”、“名醫工作室”、“保健中心”、“體檢部”、“預防保健科”等或同類含義文字的名稱作為治未病科科室名稱。

指南明確, 治未病科提供健康資訊採集與資料管理、中醫健康狀態辨識評估、健康諮詢、中醫調養等治未病相關服務;健康管理中心整合體檢部門,除提供中西醫健康評估和治未病服務外,

兼具健康管理職能, 開展健康宣教等;中醫預防保健科, 體現中醫治未病服務內涵的同時, 兼顧計畫免疫、職工保健、婦女兒童保健等綜合醫院或基層醫療機構預防保健科相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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