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藥品既有通用名(法定名),
又有習慣用名(別名),
還有五花八門的商品名,
弄得患者眼花繚亂不說,
一不小心還會吃錯藥。
西藥的藥名確實比較複雜。
如對乙醯氨基酚,
這是國家藥典委員會規定的通用名,
所以又稱法定名。
它的別名有乙醯氨基酚、醋氨酚。
它的商品名就多了,
如醋氨酚退熱片、泰諾止痛片、泰諾林、退熱淨、幸福止痛素、必理通等。
人們服用時一定要認准其通用名,
因為同種藥品,
不管有多少商品名,
其通用名就是一個,
認准了它就不會重複吃藥了。
非處方藥品之所以有這麼多商品名,
患者在用藥時看清楚藥品的通用名(法定名)。 因為有些廠家在藥品包裝上將商品名印得很明顯, 而將通用名(法定名)印得很小, 不易察覺。
如果患者只認商品名, 生病時服用不同品牌的同一種藥品, 無形中就會使藥物劑量增加許多倍, 容易對人體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