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恰當可以治癒疾病, 用藥不當可以帶來危害。 孕產婦患病用藥, 既要對孕產婦本人無明顯不良反應, 還必須保證對胚胎、胎兒和出生的無不良影響。 孕產婦若用藥不當, 不僅給本人造成痛苦’還會危及胚胎、胎兒, 甚至導致胎兒畸形, 造成下一代終生殘疾。 可見產科用藥要將母嬰安全放在首位, 要合理用藥。
產科合理用藥是指在給孕產婦用藥之前, 做到充分考慮。 在妊娠期、分娩期或產褥期出現的異常情況, 或發生的妊娠合併症、分娩併發症, 做到兼顧孕產婦和胎兒兩方面, 正確選擇對胚胎、胎兒無損害又對孕產婦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藥物,
孕產婦患病能危及胚胎、胎兒,
晚期囊胚著床後至12周左右, 是胚胎、胎兒各器官處於高度分化、迅速發育、不斷形成的階段, 此時孕婦用藥, 其毒性能干擾胚胎、胎兒組織細胞的正常分化,
妊娠4個月以後, 胎兒各器官已形成, 藥物致畸的敏感性明顯減弱, 已不再能夠造成大範圍的畸形, 對有些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 如生殖系統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神經系統因在整個妊娠期間持續分化發育, 故藥物對神經系統的影響可以一直存在。
分娩期用藥還要考慮對即將出生的有無影響。 因此孕婦在妊娠中、晚期和產婦在分娩期用藥, 也應持謹慎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