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肥胖的發病診斷

1、體重指數(BMI)是較常用的衡量指標, 體重指數(BMI)=體重(kg)/身高(m)2。 WHO提出BMI≥25為超重, ≥30為肥胖, 亞太地區肥胖和超重的診斷尺度專題研討會, 依據亞洲人往往在BMI相對較低時就易泛起腹型或內臟肥胖, 並顯示患者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血及蛋白尿的危險性顯著增加, 故提出BMI≥23為超重, BMI≥25為肥胖。

2、理想體重理想體重(kg)=身高(cm)-105;或身高減100後再乘以0。 9(男性)或0。 85(女性), 實際體重超過理想體重的20%者為肥胖;超過理想體重的10%又不到20%者為超重。

3、體脂的分佈特徵可用腰圍或腰臀圍比(WHR)來衡量。 腰圍為通過腋中線肋緣與髂前上棘間的中點的徑線間隔;臀圍為經臀部最隆起處部位測得的間隔;腰臀比(WHR)為腰圍與臀圍的比值,

腰圍男性≥90cm, 女性≥80cm, 腰臀比WHR>;;0。 9(男性)或>;;0。 8(女性), 可視為中央型肥胖。

4、皮下脂肪堆積程度可由皮脂厚度來估計。 25歲正凡人肩胛皮脂厚度均勻為12。 4mm, 大於14mm為脂肪堆積過多, 肱三頭肌部位皮脂厚度:25歲男性均勻為10。 4mm, 女性均勻為17。 5mm。

5、內臟脂肪可用B型超聲、雙能X線、骨密度儀、CT掃描或磁共振測定。 在確定肥胖後應鑒別屬單純性肥胖或繼發性肥胖。

通過以上的描述相信您已經對肥胖的發病診斷有了自己的認識和瞭解, 詳細請看本站上的其他文章。

相關用戶問答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