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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試用期被“白用”

當前, 找到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 相當一部分逐步進入試用期。 試用期, 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瞭解、適應的一個時期。 但是, 少數用人單位卻利用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大中專畢業生求職心切的心理, 屢屢設下試用期陷阱。 對此, 大中專畢業生要擦亮眼睛, 警惕黑心的試用期陷阱, 並依法維權。 這些試用期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

陷阱一:口頭約定一“試”了之。

陷阱二:找藉口試用期將滿被辭退。

陷阱三:試用期“沒完沒了”。

陷阱四:試用期內不享受工傷保險。

為了防止掉入種種試用期的陷阱, 業內有關專家給了求職大學生們四條建議:

一是進入用人單位後, 必須及時要求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二是試用期間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如試用期間的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表等, 凡是能夠證明自己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內容等的證據, 都要保存好;

三是求職時要先瞭解用人單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 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換人的不法單位所矇騙;

四是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 如不付報酬、薪金過低、工傷拒賠、違規延長試用期等, 要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仲裁和訴訟, 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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