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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國外媽媽懲罰孩子的方法

容忍孩子的不良行為, 甚至為孩子不良行為尋找諸如“他累了”、“他沒有午睡”、“他情緒不好”之類的藉口, 都是父母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表現。 。 懲罰遠遠不是打孩子小屁屁幾下那麼簡單的事情。

媽媽:Bernny 兒子2歲半、女兒半歲

在紐西蘭, 打孩子是違法行為, 因此, 父母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

如果兒子在公共場所鬧騰, 只要不影響到別人, Bernny一般都會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對待孩子, 比如隨他鬧去。 如果影響到別人, Bernny會將孩子抱走, 放在一個比較開闊而安靜的地方, 讓他繼續鬧, 直到他鬧夠。 Bernny認為, 孩子鬧是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或者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他的某些目的。

如果看到自己的鬧騰沒有效果, 他自然會選擇放棄。

有段時間, 兒子總喜歡往花園的魚池裡扔鵝卵石, 且屢教不改。 Bernny會對兒子說:“你看看, 你把小魚砸痛了, 把水池弄亂了。 水池不漂亮了吧?”然後Bernny會要求兒子把水池裡的石頭撿出來。 有的時候, 兒子也會耍賴, 不肯去撿石頭。 這時Bernny一般不會強迫他去, 他會自己下去把石頭撿出來給兒子看。 如果正好碰上兒子鬧著要跟他玩, Bernny就會借機對兒子施行教育:“現在我要去撿石頭, 沒時間陪你玩。 ”這時候, 兒子會體驗到他不良行為的後果。

Bernny認為, 孩子並非不懂事, 他只是控制能力差一點而已, 因此, Bernny主張父母從孩子小的時候起就教他學會承擔責任,

學著約束自己。

媽媽:TsukuBa 兒子2歲半

如果孩子犯了錯, 日本父母會採取各種措施懲罰孩子。 比如取消孩子外出玩的計畫, 甚至讓孩子餓上一頓, 或者進行適度的體罰。 但是, 如果孩子在公共場所犯錯, 父母一般不會當眾處罰孩子。

日本人認為, 在公共場所處罰孩子是不符合禮儀規範的行為, 而且會損害孩子自尊。 因此, 會在回家之後再對孩子進行點評, 或者給孩子懲罰。

美國家長:“計時隔離”

媽媽:armi 兒子4歲

在美國的家庭及幼稚園中, 父母和老師常用“計時隔離”的方式來“懲罰”一時不守規矩的孩子。

每次兒子在家不聽話瞎胡鬧, 或和別的小朋友打架時, 我就會把他關進他的臥室, 讓他獨自呆上3分鐘。 3分鐘後, 我會準時把他抱出來,

並借機對他進行教育, 督促其改正缺點。 無論是在家中, 還是在幼稚園, 這種教育方法都很有效, 而且對孩子具有一定的威懾力。

我們美國法律規定, 小孩必須隨時有成人陪伴和保護, 在這種環境下, 孩子很少被冷落或有孤立無援的情感體驗。 因此, 一旦被隔離而受到“冷落”, 必然會從心理上產生強烈的震撼。 而且, 孩子一般都具有較強的從眾心理和群體意識, 把孩子從群體中隔離開來, 會使他們感到自己被區別對待了, 從而產生一種“不平等”的感覺, 孩子對此是非常敏感的。 這也暗示他們:淘氣是不為大家所接受的。

另外, 讓淘氣的孩子暫時離開, 可以緩解大人和孩子的緊張氣氛, 使孩子能夠冷靜地反思自己的行為。

韓國家長:

沒收孩子的手機

媽媽:尹珍秀 兒子15歲

每次兒子任性不聽話的時候, 我都會考慮將他的手機沒收了。 在韓國, 大多數父母都會將此作為懲罰孩子的手段。

據調查顯示, 13-15歲的青少年, 有77.5%認為手機是一項“必不可少”的裝備。 如果失去手機, 孩子們會感到孤獨無助, 而且特別沒有面子。 因此, 沒收他們的手機, 將是一種很有效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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