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簡稱妊高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 多發生在妊娠20周以後, 患者出現浮腫、高血壓、蛋白尿等三大症狀, 嚴重時突然出現頭痛、胸悶、眼花, 進而抽搐或昏迷, 此時稱為“子癇”。 如不能及時正確處理, 可造成孕婦心、肺、肝、腎等功能衰竭, 合併胎盤早期剝離、腦血管意外、凝血功能障礙、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等嚴重併發症, 導致母兒的不良後果。 為此, 當孕婦發生重度妊高征時, 尤其在妊娠中期, 為了減少孕婦發生嚴重併發症, 確保孕婦的生命安全, 雖然胎兒尚不成熟, 也要通過引產來終止妊娠。
由於妊高征是與妊娠有關的疾病, 一旦再次妊娠, 如不能做好預防工作有可能再次發生此病。 因此, 已經有了兩次妊高征而引產的婦女, 若再次懷孕後, 發生此病的可能性將更大些。 但是如能注意如下幾方面問題, 是可以預防再次發生妊高征, 或雖發生妊高征也可使其病得到控制, 不至於向重度階段發展, 並能維持胎兒達到有存活能力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