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合性軟組織損傷無傷口與外界相通, 損傷時的出血聚集在組織內, 故其治療主要以防腫消腫、止血、促進血液迴圈和組織修復為目的。
1.早期:指傷後24或48小時以內, 主要處理原則為制動、止血、防腫、鎮痛和減輕炎症, 常用方法有冷敷、加壓包紮、抬高患肢及使用藥物;一般先冷敷, 後加壓包紮, 但二者也可同時使用。 加壓包紮24小時後即可拆除, 根據傷部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如使用外敷藥物等;疼痛較重者可服消炎止痛藥, 淤血較重者可服跌打丸、七厘散等;損傷部位不宜作按摩, 以免加重出血及腫脹。
2.中期:指受傷24或48小時以後, 處理原則主要是改善損傷部位的血液和淋巴迴圈、促進組織新陳代謝,
3.後期:腫脹、壓痛等局部症狀消除, 損傷也已基本修復, 但功能尚未完全恢復, 故此期以增強肌力、恢復關節功能為原則。 治療方法以按摩、理療、功能鍛煉為主, 適當配以藥物治療, 如外敷藥物或用藥液熏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