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 部分家長及少數醫生將維生素類藥視為“營養藥”, 許多中老年人更把維生素當成“補品”長期服用。 商家的廣告在這個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誤導消費者的作用。 濫用維生素, 不僅造成藥物資源的浪費, 而且會引起維生素之間的平衡失調, 影響人體正常功能, 嚴重的還可造成中毒。
【鏡頭一】患兒男, 2歲, 食欲不振、嘔吐、腹瀉。 問診得知, 患兒約20天前出現枕突、夜間哭鬧、偶有抽搐, 其母從朋友那裡得知是缺鈣的表現, 急忙從藥店買來魚肝油和維生素AD膠丸給孩子服用。 經診斷該患兒為高血鈣症, 是服用維生素過量引起的中毒。
【鏡頭二】王大伯身體一直很健康, 也很重視養生保健, 把維生素E作為保健品長年堅持服用。 可是, 最近王大伯經常噁心、頭痛、耳鳴、食欲不佳, 經診斷是長期服用維生素E引起的不良反應。
補充維生素總的原則是飲食營養平衡, 藥物適量輔助, 用量切忌過度。 治療用維生素按缺乏症進行選擇, 在醫師指導下進行, 按需補充, 如治療夜盲症可補充維生素A, 腳氣病可補充維生素B1等。
不能把維生素作為營養品而不加限制地服用, 一旦病情改善就應逐漸減量或停藥, 避免維生素類藥物的不良反應。